第四輯:從文字演變看人類進步的蹤迹
五、“文”“字”說
今人說起“文字”這個詞,似乎隻是我們借以成章立篇的書面符号,文就是字,字亦是文,大家對這兩個聯為一體的字既熟悉又陌生,熟悉到視而不見,陌生到幾乎一無所知。其實,“文”和“字”從本源上講并不是一回事。造字之初,“獨體為文,合體為字”,“文”和“字”有先後之分、獨合之别。“文”是“字”的開頭和基礎,字是文的孳乳和發展。漢字解說巨擘東漢朝廷太尉南閣祭酒許慎在他編撰的我國第一部規範字典《說文解字·序》中說的很清楚:“倉颉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意思是說,倉颉在開始造文字時,大都是依照事物的形象畫出它們的圖形,所以叫做“文”。後來,形旁聲旁互相結合,出現的形聲字、會意字就叫做“字”。可以這麼說:“文”是“字”的開頭和基礎,“字”是“文”的孳乳和發展。這也是許慎題名《說文解字》的緣由。
“文”的起源非常早,早在遠古時代,人們以自身為模樣,以陶器、石壁、崖面為載體畫出的紋理便稱作“文”。史前陶片上獨立的符号像是由衆多線條、交錯形成的圖案,是古人用來傳達意識的圖畫性符号,這就是最古老的象形漢字。遠古人在易于長期保存的岩壁或甲骨上刻畫表現事物形象特征的這些線條、圖案,用來記錄祭祀、戰争、天象等重大曆史事件,以及重要的日常生活經驗,以便傳諸後世。這些生動的線條、圖案中蘊藏着豐富的文化内涵。“文”音通紋,有的甲骨文在“文”(人)的胸脯增加“×”和“ω”的刻畫符号,是以自身為載體畫出的“紋”。紋即紋身,當祖先第一個人拿起刻畫、塗抹工具開始在人的身上作“文”時,文明和審美便同時出現了,而首先被文明美化的是人類自身。人在自己身體上刻畫、塗抹有色彩的圖案或花紋,展示的是一種文化現象,是勇敢、靈巧和力量的炫耀,這種炫耀可突出和顯現自己的愉悅和興奮。《注疏》有“越俗斷發文身,以避蛟龍之害,故刻其肌,以丹青涅之”的記載。
甲骨文簡化了圖案的線條,僅用四段交錯的線條,高度概括出紛繁多樣的表義圖畫的本質特征。其造字本義:遠古時代刻畫在岩壁、甲骨上的象形漢字。到了金文,變化比較多,有的金文加“彡”,突出刻紋的形象。有的金文在“心”(意識)的下方加刻紋,表示“刻心”,即用刻紋、圖案傳達意識。有的金文在甲骨文交錯的圖案内加“心”(意識),進一步明确“文”字用線條、圖案傳達意識的含義。有的金文将“心”簡化成一點。簡體的金文、篆文承續簡體的甲骨文字形。隸書有所變形,錯紋的形象消失。
“文”,形體對稱,結構交複,也為文的定義提供了理據。《易經·系辭上》:“物相雜,故曰文”;《國語·鄭語》:“物一無文”;《左傳》:“經天緯地曰文”。總之,古人認為一切事物的交錯複綜均可稱得上“文”,而單一淺白則無文。可見“文”的本身就是一出永不落幕的大戲。“文”演變到後來,逐漸衍生出其他含義:
一、記錄語言的符号:文字、文章;
二、刺畫花紋:斷發文身;
三、社會發展到較高階段狀态:人文、文化、文明、文物;
四、自然界現象:天文;
五、量詞;舊時的銅錢,一文錢;
六、姓氏:文;
七、掩飾:文過飾非。
“字”的誕生比較晚,甲骨文中沒有檢索到,金文中這個字,寫作,它是(宀,“安”的省略,男子蓋房娶親)加上(子,後代,子嗣),篆文承續金文字形,隸書則将篆文的“子”寫成。此字的造字本義按現代話講,就是在屋裡生孩子。在人口、勞動力決定部族強弱的遠古時代,為預防偷拐兒童、擄掠婦女,古人在新生嬰孩和新娶的女人身上做記号,叫“字”;這是“字”的最早用法,後引申為古代成年禮的一部分:男子在成年後為自己的“名”作近義的注解補充或說明,也叫作“字”,用于各種文件和正式社交場合,為尊稱。如:劉備,字玄德;諸葛亮,字孔明。
1940年2月陝西扶風任家村出土了一件特殊的青銅器——梁其簋,它鑄造于西周晚期,是祭祀祖先時使用的禮器。在這件青銅器的銘文中,有這樣一個符号:一個小兒醒目地站立在象征宗祠的屋頂之下。它表示把一個新生命領到天地、祖先面前,通過某種命名儀式,希望他能承擔起溝通天地和祖先,過去和未來的使命。這就是漢字的“字”。
“字”,屬于合體字,上下結構,從“宀”,從“子”,子也聲,為形聲兼會意字。“宀”(音綿),一般認為是古代地面建築民居房子的标意符号,“子”在房内為之“字”。“字”還有一種形象,“宀”是“人”的下部,是人的胯下之形,胯下有“子”象征着“生”,這正體現“字”的本意。
按六書論及,“字”具象形、形聲、會意而兼有,作為概括漢字的符号在形音意的統一、造字理據的充分、結構和邏輯的嚴謹都最具典型意義。她的造出是造字者理性思維的物化,她的本身就是一幅畫,一篇文章。
關于“文”和“字”是怎麼連用的,已經難以考察。“文字”連用始見于秦始皇琅琊台石刻:“器械一量,同書文字”。不能說這是最早,但可以說,最遲在這個時候,“文字”就開始連用了。
許慎在《說文解字·叙》中的論述道出了“文”與“字”的區别,而且把文與字形成和發展的兩個階段和造字過程說得很清楚,但是,這兩個字是怎麼連用的卻沒有說。
唐朝張懷瓘作有《文字論》:“論曰:文字者,總而為言。若分而為義,則文者祖父,字者子孫。察其物形,得其文理,故謂之曰文;母子相生,孽乳浸多,因名之為字”。張懷瓘用形象化地解釋了“文”與“字”的關系,他對“文字”一詞的解釋用現代話來說,就是:用來記錄語言的符号。
中國的文字表現了中華民族的高明和睿智,古人的創造留給我們巨大的财富。至于“文”和“字”古人使用時可能有所不同,後人逐漸不再嚴格區别。“文”與“字”是何時、何因組合成一個詞的,無從考察,無關緊要,重要的是,中國文字為我們所使用,還将在我們的手中傳遞下去,它的生命力是無限的。
最後說幾句題外也是題内的話:中國文字的演變,大體經曆了甲骨文——金文——篆文——隸書——楷書等幾個階段。細心的讀者可以發現,這裡面有“文”和“書”之分。“文”是用刀具刻劃出來的圖畫性表義符号,具備較強的形象感;“書”是用軟筆寫出來的表義符号,通常規則而抽象。因此,有“甲骨文”、“金文”之名,沒有“甲骨書”、“金書”之稱;有“隸書”、“楷書”之說,沒有“隸文”、“楷文”之謂;而篆體符号,既有用刀刻畫的也有用筆描寫的,所以既可稱之“篆文”,也可稱之“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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