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近年來,羅甸縣積極探索搭建“321 N”一站式矛盾糾紛化解平台,以“大聯調”助推“大穩定”,人民群衆安全感滿意度持續提升,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常态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近年來,羅甸縣積極探索搭建“321 N”一站式矛盾糾紛化解平台,以“大聯調”助推“大穩定”,人民群衆安全感滿意度持續提升。
立足縣情,深化改革“破瓶頸”。 2018年,根據中央、省、州關于深化改革工作總體要求,羅甸縣結合縣情實際,深入分析研判論證,制定出台了《羅甸縣“多中心合一”改革方案》,将“多中心合一”改革納入縣十大重點改革内容之一,整合搭建了“321 N”一站式矛盾糾紛化解平台,“321 N”即以該縣委政法委、縣信訪局、縣人社局三個部門為龍頭,以“社會調解機構和律師事務所”兩個力量為輔助,以司法确認為補充,多個行業監管部門參與。同時,在縣城土地開發使用中專門劃出一塊土地作為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處平台建設用地,聚焦實體化、規範化标準,共配設多個調處室、接訪室、會議室、心理疏導室和警務室等,共設立勞動監察、法律援助、信訪服務、綜合調處等4個實體化窗口。該平台主要由羅甸縣委政法委牽頭,整合彙集縣級各類調解資源,招聘6名專職調解員輔助參與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健全矛盾糾紛受理登記、分流交辦、跟蹤督辦、反饋回訪等機制,形成全流程、系統化、閉環式的工作體系,确保平台統籌、調度、協調、化解一體化高效運行,實現“進一扇門、解萬般事”。
搭建平台,受理問題“跑一站”。平台針對一般性矛盾糾紛,分流到各窗口按照程序化解。針對疑難矛盾糾紛,縣委政法委、縣信訪局、縣人社局各自發揮自己的職能職責,統籌調度涉及的職能部門和責任單位直接面對群衆進行化解,實現群衆反映問題處理全覆蓋、無禁區。同時,該縣多調中心根據矛盾種類和化解需要,與9個民間調解委員會強化協作,各調解委員會配備固定的工作人員外,另設置調解專家庫,确保各類矛盾糾紛得到有效歸類化解。此外,針對涉及金額較大的勞資報酬類等糾紛,雙方達成協議後不能及時兌現的,引導雙方當事人申請司法确認,如未能按時履行協議,則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各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對涉及本行業領域引發的矛盾糾紛或調解工作需要到場參與調解的,接到參與化解通知後,及時委派分管領導或業務骨幹到平台參與化解。“321 N”平台的構建,聚集融合了多方資源力量,增強了工作合力,确保了矛盾糾紛問題有人“統”、有人“化”、有人“擔”、有人“管”,實現了解決群衆問題“最多跑一站”。
規範運行,解決訴求“最大化”。為節約群衆的時間、精力、經濟等各項成本,平台對群衆前來反映的訴求實行“調解優先、依法分類、信訪兜底”運作模式,對突出矛盾糾紛,參照信訪案件辦理方式實施縣領導包案化解,最大限度化解各類問題。各入駐的單位或窗口收到分流台派單後,第一時間組織涉及的部門或鄉 (鎮、街道)進行調解。此外,疑難民事糾紛經多次調解無果後,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律渠道進行處理;涉及勞動報酬經多次調解無效或拒不支付的,由勞動監察大隊依法按照程序調查取證後移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對于曆史遺留問題或政策因素一時不能化解的,訴求流轉到信訪窗口,該縣信訪聯席辦采取領導包案化解、重點關注等方式進行兜底。
2018年以來,平台共受理各類案件6300餘件,大量矛盾糾紛得以化解。(謝義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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