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後台收到了一些戰友的留言,搞不清楚“逐月”和“自主擇業”到底有什麼區别?
有些戰友認為,假如說“自主”是1.0版本的話,那“逐月”就是2.0升級版,其實,這樣理解是不準确的。
雖然“逐月”和“自主”在某些方面有些類似的地方,但是從最近流傳的“逐月”政策上來看,咱們不能把“逐月”簡單的理解成為“自主擇業”的升級版本,“逐月領取退役金”而是一種全新的安置政策。
因為在此之前,“自主”隻屬于軍官轉業安置的一部分,“逐月領取退役金”則是屬于當下所有幹部戰士退役軍人安置的一種方式,兩者之間其實存在着一些本質上的區别。
下面咱們就重點來說一說兩者之間究竟存在哪些區别?
一、“自主”和“逐月”的範圍對象不同
自主擇業的政策,最早是隻有團職以上幹部和軍齡滿20年的營職幹部才能享受,後來調整為軍齡滿18年的幹部,取消了級别要求。抛開這些條件不說,選擇自主擇業最基本的條件,必須是幹部才能享受,士官是不可能享受的。而逐月政策出台之後,在保障法中咱們不難看出,逐月排在了軍士安置的首位,可以預見未來将是軍士退役時的主要選擇。
二、“自主”和“逐月”是不同的安置方式
之前自主擇業是幹部的一種安置方式,幹部自主擇業之後的身份也是軍隊轉業幹部,但是逐月實施之後,不管是幹部還是軍士,選擇逐月之後,大家的身份都是以退役軍人為統稱。
三、“自主”和“逐月”的管理服務部門不同
自主擇業以後等回到地方,平時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歸當地的街道政府管理,檔案在區縣人社,而逐月安置所有的事務管理都統一歸當地的退役軍人事務局。
四、“自主”和“逐月”60歲以後退役金的領取方式不同
自主擇業等60歲以後退役金領取的方式不變,意思是在去世之前一直會按照退役金的發放标準進行發放,但是逐月領取退役金領取方式是分為兩個階段,分為60歲之前和60歲之後,逐月金發放的比例是不一樣的。60歲之前是按照50%的基礎計發,60歲以後按照,20%基數 領取地方養老金的方式進行發放。
五、“自主”和“逐月”在退役之後,參加工作和繳納社保的方式不同
自主擇業回到地方參加工作之後,養老保險賬戶餘額為0,隻有在地方繳納15年以上社保才能領取養老金,而逐月領取退役金回到地方參加工作之後,養老保險賬戶會随着退役轉移到地方個人賬戶,等到法定退休之後,差不多有40年年限的養老金,退休之後每月領到的退休金數額絕對不會少。
六、“自主”和“逐月”制度設立的政策導向不同
逐月領取退役金當下看似沒有自主高,但是逐月的核心政策導向就是為了激發并且鼓勵退役軍人自主就業創業,政策将引導逐月人為社會經濟發展貢獻智慧和力量,有利于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總之,我認為逐月比自主擇業的規格更高,覆蓋面更廣,重視程度更高,逐月領取退役金,有利于退役軍官打開社交圈子,破除幹部身份帶來的障礙,在地方進行幹事創業過程中,能夠把退役軍人的事業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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