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與舊唐書的異同?作者:瞿林東(北京師範大學資深教授、曆史學院暨史學理論與史學史研究中心博士生導師),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新唐書與舊唐書的異同?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作者:瞿林東(北京師範大學資深教授、曆史學院暨史學理論與史學史研究中心博士生導師)
内容提要:《新唐書》著者對唐代史學的評價多有失實乃至錯誤之處,以其與《舊唐書》相關叙事及評價相比較,前者對後者的删改,十分明顯地表明,《新唐書》著者對唐代史學持貶損乃至否定的傾向。而《新唐書》卷132後論則集中地反映出《新唐書》的這一基本傾向,它不僅把唐代史學說得毫無可取之處,而且還用曲解劉知幾《史通》和污蔑韓愈《順宗實錄》的手段,以“證成”己說,緻使後人讀來輕則産生困惑、重則導緻誤解。因此,把這些問題提出來予以辨析、澄清,是十分必要的。
五代後晉開運二年(945年),劉昫等撰成《舊唐書》200卷;105年後,即北宋嘉祐五年(1060年),歐陽修、宋祁等撰成《新唐書》。這是兩部優秀的唐史著作,二者不可偏廢。但通觀二書,在表述和評價唐代史學方面,表面上看來似無太大差異,但仔細推敲則可發現,《新唐書》對唐代史學頗有微辭,而且有的論點是帶有全局性的評價,有必要提出來予以讨論和辨析。
一、《新唐書》卷132後論說明了什麼
歐陽修、宋祁等所著《新唐書》卷132記述了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吳兢、韋述、蔣乂、柳芳、沈既濟等有關事迹,同時附錄相關後人傳記,其時限跨度從唐玄宗至唐懿宗約150年。值得關注的是,著者在本卷後論中對唐代史學所作的評價:
贊曰:唐興,史官秉筆衆矣。然垂三百年,業巨事叢,簡策挐繁,其間巨盜再興,圖典焚逸,大中以後,史錄不存。雖論著之人,随世裒掇,而疏舛殘餘,本末颠倒。故聖主賢臣,叛人佞子,善惡汩汩,有所未盡,可為永忾者矣。又舊史之文,猥釀不綱,淺則入俚,簡則及漏。甯當時儒者有所諱而不得騁耶?或因淺仍俗不足于文也?亦有待于後取當而行遠耶?何知幾以來,工诃古人而拙于用己欤!自韓愈為《順宗實錄》,議者哄然不息,卒竄定無完篇,乃知為史者亦難言之。遊、夏不能措辭于《春秋》,果可信已![1](P4542)
這一則隻有200餘字的評論,從整體到個案把唐代史學都說到了,也可以說都否定了。概括其主要觀點是:
第一,唐代近300年史學,由于種種原因,所保存下來的隻是“疏舛殘餘,本末颠倒”的文字,以緻善惡不清都慢慢消失了,令人感到永遠的遺恨。
第二,舊史之文,非“俚”即“漏”,難以卒讀。而造成上述情況的原因,一是當時史家“有所諱”而不能發揮其才智;二是當時史家“因淺仍俗”,缺乏應有的文采;三是有待于後人的才識“取當而行遠”。
第三,進而舉出代表人物,以論其所非:一則是劉知幾撰《史通》,“工诃古人而拙于用己”;一則是韓愈主修《順宗實錄》,弄得“議者哄然不息,卒竄定無完篇”。這兩人,劉知幾是史學上的名家,韓愈是文學上的巨擘,都具有突出的代表性,但前者應受到質疑,後者難免遭到貶斥。
總之,在《新唐書》看來,唐代近300年的史學活動及其論著似無可取之處,緻使後人“可為永忾者矣”!
唐代史學果然如此不堪嗎?當然不是。我們來看《舊唐書》著者是怎樣評價相關問題的。《舊唐書》卷102記述馬懷素、褚無量、劉子玄、徐堅、元行沖、吳兢、韋述等學人與史家及附傳有關人物的事迹,其後論這樣寫道:
史臣曰:前代文學之士,氣壹矣,然以道義偶乖,遭遇斯難。馬懷素、褚無量好古嗜學,博識多聞,遇好文之君,隆師資之禮,儒者之榮,可謂際會矣。劉、徐等五公,學際天人,才兼文史,俾西垣、東觀,一代粲然,蓋諸公之用心也。然而子玄郁結于當年,行沖彷徨于極筆,官不過俗吏,寵不逮常才,非過使然,蓋此道非趨時之具也,其窮也宜哉!
贊曰:學者如市,博通甚難;文士措翰,典麗惟艱。馬、褚、兢、述,徐、元、子玄,文學之書,胡甯比焉![2](P3185-3186)
在上述評論中,著者首先指出所述學人與史家,在氣概與學識上并無什麼差别,隻是由于各自的際遇不同,所以有的人才幹和仕途都很光輝,而有的人雖才學俱佳卻仕途不暢,再說這些人的職責與“趨時”毫無關系,其人生遭際不順是可以理解的。在這些評論的話語中,包含着理解、贊美和同情。以此與《新唐書》的評價相比,在唐代史學的是非得失上明顯地存在很大差異。尤其令人不解的是,《新唐書》在評價劉知幾時,為什麼要把韓愈撰《順宗實錄》一事牽扯進來作為陪襯?這不論是在作史方法還是在文字表述上,都不合乎邏輯。看來著者的目的,隻是為了“證明”唐代史學之弊。
當然,《新唐書》作者并不是最早否定《史通》的人,早在唐代,《史通》就開始經曆毀譽參半、褒貶不一的命運。正面評價的當以劉知幾同時代人徐堅為代表,而唐末人柳璨所著《柳氏釋史》即《柳氏析微》則是負面評價的代表。《舊唐書·劉子玄傳》記:“時知幾又著《史通子》二十卷,備論史策之體。太子右庶子徐堅深重其書,嘗雲:‘居史職者,宜置此書于座右。’”[2](P3171)這段記述,對《史通》内容的概括是準确的,而徐堅的評價也是中肯的。至于徐堅,《舊唐書》本傳稱:“堅多識典故,前後修撰格式、氏族及國史等,凡七入書府,時論美之。”又稱:“堅父子以詞學著聞,議者方之漢世班氏。”[2](P3176)以班彪、班同作比喻,表明了徐堅的學識和在當時的影響力。而《舊唐書·柳璨傳》記:“璨以劉子玄所撰《史通》譏駁經史過當,璨記子玄之失,别為十卷,号《柳氏釋史》,學者伏其優瞻。”[2](P4669-4670)①《新唐書》作者顯然是吸收了《舊唐書·柳璨傳》這一評價,同時不僅把“譏駁經史過當”改為“工诃古人”,而且又加上了“拙于用己”的貶詞,這樣不僅“論定”了劉知幾的“工诃古人”,同時又否定了劉知幾的才識。
需要指出的是,《舊唐書·劉子玄傳》在記述劉知幾《史通》内容時,明确表述為“備論史策之體”[2](P3171),而《新唐書·劉子玄傳》則徑自改為“譏評今古”[1](P4521)。這是一個帶有根本性質的改動:前者是概括《史通》的學術内涵,後者則鮮明地表達了傳記作者的否定性判斷。這種南其轅而北其轍的改動,違背了曆史撰述的原則,也表明了作者否定劉知幾《史通》的真實意圖。
二、否定劉知幾《史通》與韓愈《順宗實錄》目的何在
上文講到,《新唐書》卷132後論中提到的兩個具體的人和事:一是劉知幾的《史通》;二是韓愈主修的《順宗實錄》。講唐代史學,不能不講劉知幾;講唐代文學,不能不講韓愈。《新唐書》所舉,具有突出的代表性,故有必要予以澄清。
第一,所謂“何知幾以來,工诃古人而拙于用己”。
劉知幾作為中國史學上第一個寫出有系統的史學理論著作,同時也是有系統的史學批評著作的史學家,他的淵博的知識、鋒利的筆觸和率直的言辭,在中國古代史學上可謂是前無古人的,因而受到學人的關注,以緻引起非議,可謂情理中之事。這一點,劉知幾是有預感的。他在《史通·自叙》篇寫道:“蓋談經者惡聞服、杜之嗤,論史者憎言班、馬之失。而此書多譏往哲,喜述前非。獲罪于時,固其宜矣。”[3](P271)這表明,劉知幾對《史通》的命運,是有思想準備的。他在《自叙》中對“往哲”(不是全部)用了“多譏”字,對于“前賢”(也不是全部)用了“述非”,這當然不同于“溫柔敦厚”的“詩教”的做法,但這也絕不是刻意诃求“往哲”,也不是無端地“喜述前非”,而是在其史學理論框架和史學批評中進行論述的。在這種撰述要求面前,前此的所有史學家的思想、方法、論著等等,都在被贊揚、被批判、被批評的範圍之内,否則不足以總結出理論所得,不足以真正明瞭史學上的是非得失。清人黃叔琳說得好,“觀其議論,如老吏斷獄,難更平反”[3](《别本序三首》,P2)。足見其發論的鄭重和嚴謹。
至于說劉知幾“拙于用己”,那就更沒有根據。如果劉知幾是隻會寫高頭文章而不能身體力行的史學家,他何必堅持辭去榮耀的史臣之職,又何必上書宰相大談史館作史有“五不可”,更沒有必要去同他人談論“史才三長”的問題。以上這些,恰恰表現劉知幾與“拙于用己”無涉,而是一位有崇高理想的史學家。
由此可知,在有關批評、貶斥劉知幾及其《史通》的言論中,所謂“工诃古人而拙于用己”的說法,是對劉知幾及其《史通》的嚴重曲解,它既否定了《史通》的學術價值,又否定了劉知幾的學術人格,故不得不予以辨析。當然,在有關肯定劉知幾及其《史通》的言論中,也有最有分量并經得學術史檢驗的評價,那就是上文引證的劉知幾同時代學人徐堅說的那句經典性的評論,明清以來的學術史,證明徐堅之言乃是真知灼見。
第二,所謂“韓愈為《順宗實錄》”“卒竄定無完篇”。
為什麼在劉知幾等的傳記中,《新唐書》著者偏偏要牽扯出韓愈《順宗實錄》?這當是《新唐書》著者刻意為之。所謂“自韓愈為《順宗實錄》,議者哄然不息,卒竄定無完篇”,本是一樁學術公案,而《舊唐書·韓愈傳》的模糊記載則使人對這一樁公案産生困惑:
時謂愈有史筆,及撰《順宗實錄》,繁簡不當,叙事拙于取舍,頗為當代所非。穆宗、文宗嘗诏史臣添改,時愈婿李漢、蔣係在顯位,諸公難之。而韋處厚竟别撰《順宗實錄》三卷。[2](P4204)
這段記述涉及三個問題:一是所謂“繁簡不當,叙事拙于取舍”問題;二是關于《順宗實錄》“改修”問題;三是“韋處厚别撰《順宗實錄》三卷”問題。對這些因模糊記載而造成的困惑,筆者在1982年發表的《關于〈順宗實錄〉的幾個問題》一文中已作較詳細的辨析,并論證韋處厚所撰《順宗實錄》(按:當稱《先帝實錄》)是在韓愈撰《順宗實錄》之前,因未得到監修宰相認可,不可能流傳于世,《舊唐書》所記實誤[4](P316-328),此不重述。《新唐書》卷132後論所謂“自韓愈為《順宗實錄》,議者哄然不息,卒竄定無完篇”雲雲,當是源于《舊唐書·韓愈傳》的這段文字而又有所誇大。退而言之,倘如《舊唐書·韓愈傳》所言,那也隻是叙事的“繁簡”“取舍”問題,何至于“卒竄定無完篇”!
其實,隻須讀一讀《舊唐書·路随傳》,也就不難明了這樁公案的真相。此傳寫道:“初,韓愈撰《順宗實錄》,說禁中事頗切直,内官惡之,往往于上前言其不實,累朝有诏改修。及(路)随進《憲宗實錄》後,文宗複令改正永貞時事”。路随是一個機智、果斷的人,于是上呈了一道500餘字的奏章,并提出請求:“其實錄伏望條示舊記最錯誤者,宣付史官,委之修定。”對此,唐文宗下诏指出:“其實錄中所書德宗、順宗朝禁中事,尋訪根柢,蓋起謬傳,諒非信史。宜令史官詳正刊去,其他不要更修。”②讀了上述這些記載,所謂“議者哄然不息”的“議者”本是“内官”,“言其不實”也是出自他們之口,何來“哄然不息”!《順宗實錄》所“刊正”處,也隻是“德宗、順宗朝禁中事”,又何來“卒竄定無完篇”③!
司馬光《資治通鑒·考異》記:“《舊(唐書)·韓愈傳》雲:‘撰《順宗實錄》,繁簡不當,穆宗、文宗嘗诏史臣添改。時愈婿李漢、蔣係在顯位,諸公難之。而韋處厚竟别撰《順宗實錄》三卷。’景祐中,诏編次《崇文總目》,《順宗實錄》有七本,皆五卷,題曰‘韓愈等撰’。五本略而二本詳,編次者兩存之,其中多異同,今以詳、略為别。”[5](P7730)《考異》除征引《舊唐書·韓愈傳》的記述外,還講到宋人編次《崇文總目》所見韓愈等撰《順宗實錄》七本,并以詳、略為之區分,文中并未提及韋處厚“别撰”的“《順宗實錄》三卷”,由此可證《新唐書·韓愈傳》所謂“卒竄定無完篇”當誣指韓愈所撰《順宗實錄》,實為誇大、污蔑之辭。
清人蔡世钹認為《舊唐書·韓愈傳》中所說的《順宗實錄》是韋處厚所撰:“昌黎之史才,何至‘繁簡不當,叙事拙于取舍’?蓋内官惡其切直。其‘拙’也,正所以為史才也。事載《路随傳》:随奉诏改進《憲宗實錄》,文宗複令改正永貞時事,故韋處厚别撰《順宗實錄》三卷,無複昌黎筆矣。”[6](P23-24)蔡氏認為,世人讀到的是韋處厚的《順宗實錄》。其本意是好的,但這種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其誤也是受到《舊唐書·韓愈傳》誤載的影響所緻。
其實,《新唐書》著者對韓愈的評價本是非常之高。《新唐書》卷176後論是這樣贊揚韓愈的:
贊曰:唐興,承五代剖分,王政不綱,文弊質窮,
俚混并。天下已定,治荒剔蠹,讨究儒術,以興典憲,薰醲涵浸,殆百餘年,其後文章稍稍可述。至貞元、元和間,愈遂以《六經》之文為諸儒倡,障堤末流,反刓以樸,劃僞以真。然愈之才,自視司馬遷、揚雄,至班固以下不論也。當其所得,粹然一出于正,刊落陳言,橫骛别驅,汪洋大肆,要之無抵牾聖人者。其道蓋自比孟轲,以荀況、揚雄為未淳,甯不信然?至進谏陳謀,排難恤孤,矯拂媮末,皇皇于仁義,可謂笃道君子矣。……自愈沒,其言大行,學者仰之如泰山、北鬥雲。[1](P5269)
這段評論,同《新唐書》卷132後論中說的韓愈,可謂天壤之别。這種情況表明:《新唐書》著者為了貶損唐代史學,竟然在韓愈評價上出現此種荒唐可笑的局面。
總之,《新唐書》著者否定劉知幾及其《史通》與韓愈《順宗實錄》的目的,顯然是為了貶低乃至抹煞唐代史學的價值,盡管在有關史家的傳文中還保留着《舊唐書》提供的基本史實,但在評論上卻往往與《舊唐書》相悖。除了舉名家如劉知幾、韓愈說事外。從著者的行文也看得十分清楚:所謂“何知幾以來……自韓愈為《順宗實錄》……”,一個“以來”,一個“自”,無疑是刻意地把“工诃古人而拙于用己”“議者哄然不息,卒竄定無完篇”雲雲聯系起來,似乎成了唐代史學發展的“常态”。這是借用被曲解了的史事,并把它描繪成為常态而達到貶低以至否定唐代史學的目的。
三、為何對杜佑《通典》如此吝惜筆墨
杜佑《通典》是中唐史學最具代表性的史學成就,也可以說是唐代史學上最重要的史學成果之一。《舊唐書·杜佑傳》全文收錄了杜佑于唐德宗貞元十七年(801年)的進書表。表文稱:古代經典,可謂“天地之大德,百王是式”,“然多記言,罕存法制”;前賢論議“多陳紊失之弊,或阙匡拯之方”。其《通典》一書,旨在總結《周禮》以來的典章制度,“至于往昔是非,可為來今龜鏡”,等等。《舊唐書·杜佑傳》還明确地寫道:“優诏嘉之,命藏書府。其書大傳于時,禮樂刑政之源,千載如指諸掌,大為士君子所稱。”其所以如此,是因為“佑性敦厚強力,尤精吏職,雖外示寬和,而持身有術。為政弘易,不尚皦察,掌計治民,物便而濟,馭戎應變,即非所長。性嗜學,該涉古今,以富國安人之術為己任。”[2](P3982、3983)正因為如此,《通典》在當時“大為士君子所稱”,這可從權德輿的評論中看得極為真切:杜佑“閱天下之義理,究先王之法志,著《通典》二百篇,誕章闳議,錯綜古今,經代立言之旨備焉。”[7](P457)。這是從理論、法志、古今聯系和經世緻用等方面給予高度評價。
《通典》在宋代也有很大的影響。宋真宗鹹平三年(1000年),“命翰林學士承旨宋白等修《續通典》”。翌年,“翰林學士承旨宋白等上新修《續通典》二百卷。诏付秘閣,仍賜宴以勞之,賜器币有差。其書重複隈雜,大為時論所非,率不傳布。上尋欲改作,亦弗果也。”[8](P1029、1073)由此可見宋真宗對《通典》的重視,希望撰成一部《續通典》,把杜佑編撰的制度史延續下來,隻是宋白等人過于草率,隻用一年左右時間匆匆成書,難以真正成為《通典》的續作④,這也反襯出杜佑《通典》撰述的艱辛和巨大的成就。
值得注意的是,以宋人對“祖宗之法”的尊崇,宋真宗命大臣修《續通典》之事,後世史官自當知曉此事。然而,不論是《舊唐書》對《通典》的評價之高,還是宋真宗因重視《通典》而命大臣修《續通典》一事,都不足以使《新唐書》著者對《通典》作出應有的評價。今觀《新唐書·杜佑傳》,涉及《通典》者,僅70餘字,且隻字未提杜佑進《通典》表,後人從《新唐書·杜佑傳》中自然無從知曉杜佑的撰述宗旨和《通典》産生重大影響的曆史真相。與此相類的是,《新唐書》著者對唐代一些有成就的史學世家也采取近于漠然的态度。《新唐書》卷132對唐代史學家傳記所收錄的蔣氏、柳氏、沈氏三位史學世家的命運和地位,但在後論中不置一詞。退而言之,不作評論倒也罷了,違背常理的改動傳文則是不可理喻的做法。如《舊唐書·蔣乂傳》記蔣乂所著“《大唐宰輔錄》七十卷,《淩煙閣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史臣》等傳四十卷”[2](P4028),而《新唐書·蔣乂傳》改為“義論撰百餘篇”[1](P4534)。《舊唐書》稱蔣氏史學世家相繼撰修國史實錄,“時推良史,京師雲《蔣氏日曆》,士族靡不家藏焉”[2](P4029)。而《新唐書》則改為“世稱良筆,鹹雲‘蔣氏日曆’,天下多藏焉”⑤。把“京師雲”改為“鹹雲”,把“士族靡不家藏焉”改為“天下多藏焉”,這種誇大其辭的修改,完全違背了常理,當然也有悖于《舊唐書》著者的本意。凡此,也反映出《新唐書》著者的草率。
再看《舊唐書》卷149是怎樣記述中晚唐時期幾位史學家及其附傳人物事迹的。他們是于休烈、令狐峘、歸崇敬、奚陟、張薦、蔣乂、柳登、沈傳師,其史事年限上起唐肅宗、下至唐懿宗約一百二三十年。著者在這些史家傳記的後論中發表了如下評論:
史臣曰:前代以史為學者,率不偶于時,多罹放逐,其故何哉?誠以褒貶是非在于手,賢愚輕重系乎言,君子道微,俗多忌諱,一言切己,嫉之如仇。所以(令狐)峘、(張)薦坎壈于仕途,沈、柳不登于顯貴,後之載筆執簡者,可以為之痛心。道在必伸,物不終否,子孫借其餘佑,多至公卿者,蓋有天道存焉。
贊曰:褒貶以言,孔道是模。誅亂以筆,亦有董狐。邦家大典,班、馬何辜?懲惡勸善,史不可無。[2](P4038)
這段文字,除了講時勢的影響如“不偶于時”“君子道微”、史家職守特點和寄予同情以外,還有真誠的鼓勵和對于史學的信念,所說“懲惡勸善,史不可無”,既是對過往史家的肯定,也是對未來史家的激勵。
兩兩對比,也可以看出《新唐書》對唐代史學的漠然。
四、相互抵牾,反映出認識上的混亂
從上文所述幾個部分來看,《新唐書》著者對唐代史學的評價确有貶低以至否定的傾向,這種傾向反映出著者認識上的混亂。
《新唐書》卷102記述了岑文本、虞世南、李百藥、褚亮、姚思廉、令狐德棻及有關附傳人物的事迹,其時限上起唐高祖、下至唐順宗約一百六七十年間史學家的史學活動。著者在本卷後論中這樣寫道:
文本才猷,世南鲠谔,百藥之持論,亮、思廉之邃雅,德棻之辭章,皆治世華采,而淟汩于隋,光明于唐,何哉?蓋天下未嘗無賢,以不用亡;不必多賢,以見用興。夫典章圖史,有國者尤急,所以考存亡成敗,陳諸前而為之戒。方天下初定,德棻首發其議,而後唐之文物粲然,誠知治之本欤![1](P3988)
評論中提到的人,虞世南、褚亮是當世名臣,擅謀劃,敢直言;李百藥、姚思廉是史學家,前者著《北齊書》,後者著《梁書》《陳書》;令狐德棻是史學家、曆史撰述組織者,又與岑文本合著《周書》。他們都是唐太宗時期受到重用的人物,著者由此引發出“天下未嘗無賢”的議論是順理成章的。問題在于最後幾句話:“方天下初定,德棻首發其議,而後唐之文物粲然,誠知治之本欤”。這當是指本傳中所記令狐德棻提出修撰“近代正史”的建議并為唐高祖采納,而在唐太宗時史臣撰成梁、陳、北齊、北周、隋“五代史”一事。其後,令狐德棻又在主修《晉書》的活動中扮演了“先進”的重要角色。《新唐書》著者由史學活動而對令狐德棻作了很高的評價,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準此,可以得到兩點結論:第一,唐高祖、唐太宗時期的這一批學人、史家及其作為,是值得稱道的;第二,自“德棻首發其議,而後唐之文物粲然”,是值得肯定的。如果這兩點結論可以成立的話,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從《新唐書》卷132後論和《新唐書》卷102後論中發現某種相同或相近的評論呢?答案是否定的。這是因為:在卷132後論中,著者所論,不論是對唐“三百年”中的“論著之人”“舊史之文”以至作史之人如劉知幾、韓愈均持否定态度;與此相反的是,在卷102後論中,著者對令狐德棻等史家、學人,以至“唐之文物粲然”,均持贊頌态度。顯然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評價。
不論是從曆史評價來看,還是從曆史編纂來看,《新唐書》卷132後論的說法,都極為不妥。在同一部書中對同一對象竟然出現兩種相悖的評論,此其一。其二,修撰《新唐書》是北宋史學中的一件大事,主修者又為當時名家,對唐代“垂三百年”史學的“論著之人”“舊史之文”作如此簡單、武斷的判斷,可視為違背常理。其三,忽略以緻于無視前人的相關評論,甚至對前人評論作含義相悖的改動,是造成此種輕率判斷的重要原因。
清代史家趙翼曾就唐人所撰本朝史的數量和唐五代史家“老于文學”的筆力兩個方面,有力地批駁了《新唐書》著者對唐代史學及《舊唐書》的貶損。趙翼指出:
《舊書》當五代亂離,載籍無稽之際,掇拾補葺,其事較難。至宋時,文治大興,殘篇故冊,次第出見,觀《新唐書·藝文志》所載唐代史事,無慮數十百種,皆五代修《唐書》時所未嘗見者,據此參考,自得精詳。又宋初績學之士,各據所見聞,别有撰述。如孫甫著《唐史記》七十五卷,每言唐君臣行事,以推見當時治亂,若身曆其間,人謂“終日讀史,不如一日聽孫論也”。又趙瞻著《唐春秋》五十卷,趙鄰幾追補《唐實錄》、會昌以來《日曆》二十六卷,陳彭年著《唐紀》四十卷(以上見《宋史》各本傳)。諸人皆博聞勤采,勒成一書,必多精核,歐、宋得借為筆削之地。又呂夏卿熟于唐事,博采傳記雜說數百家,又通譜學,創為世系諸表,于《新唐書》最有功(《宋史·夏卿傳》)。宋敏求嘗補唐武宗以下六世實錄百四十卷,王堯臣修《唐書》,以敏求熟于唐事,奏為編修官(《宋史·敏求傳》)。是刊修《新書》時,又得諸名手做助,宜其稱良史也。[9](P342)
這一段文字,皆據事實說明《新唐書》“宜其稱良史”的原因,其中包括唐人“所載唐代史事,無慮數十百種”:宋初史家所撰唐史而“諸家皆博聞勤采,勒成一書,必多精核,歐、宋得借為筆削之地”,而有的著作“于《新唐書》最有功”;加之“又得諸名手佽助,宜其稱良史也”。尤其是上百種的唐人“所載唐代史事”,豈可一筆抹煞!
趙翼進而列舉實例,證明《新唐書》中一些列傳本采自唐人所撰舊文,“因此可知唐史官之老于文學也”,而“其餘列傳雖事迹稍略,而文筆極為簡淨,以《新書》比較,轉遜其老成。則五代修史諸人,如張昭遠、賈緯等亦皆精于史學,當缺漏支诎中仍能補綴完善,具見撰次之艱,文字之老。今人動謂《新書》過《舊書》遠甚,此耳食之論也。《新書》謂舊史之文,淺則入俚,簡則及漏,或有所諱而不得逞耶,或因淺仍俗而不足于文也。此亦偶摘《舊書》之俚俗缺略者疵之耳,其佳處終不可沒也。”[9](P348-349)趙翼的考證和評論,可以看作是對唐代史家和《舊唐書》著者的辯證與稱贊,是對《新唐書》著者關于唐代史家和有關史籍的貶損之辭有力的駁斥,反映了趙翼在史學批評方面的實事求是态度和公允之心。
五、結語
歐、宋撰《新唐書》本有分工,歐陽修著紀、表、志,宋祁著列傳。《宋史》對他們各有評價,稱歐陽修“為文天才自然,豐約中度。其言簡而明,信而通,引物連類,折之于至理,以服人心。超然獨骛,衆莫能及,故天下翕然師尊之”。又說他“奉诏修《唐書》紀、志、表,自撰《五代史記》,法嚴詞約,多取《春秋》遺旨”。又引用蘇轼對歐陽修的評價說:“論大道似韓愈,論事似陸贽,記事似司馬遷,詩賦似李白。”[10](P10381)總的看來,評價極高。宋祁事迹附于其兄宋庠傳後,《宋史·宋庠傳》寫道:“祁兄弟皆以文學顯,而祁尤能文,善議論,然清約莊重不及庠,論者以祁不至公輔,亦以此雲。修《唐書》十餘年,自守亳州,出入内外嘗以稿自随,為列傳百五十卷。”[10](P9599)宋祁以一人之力撰《新唐書》列傳150卷,其功甚偉,然或許如《宋史》著者所說,“清約莊重”不及其兄,乃至撰史過程中難免有失當、抵牾之處,我們不必以此苛求古人。隻是有的失當、抵牾處,涉及全局,理應辨析清楚,以免繼續誤導後人。歐陽修不論是作為《新唐書》的主要修撰者,還是作為與宋祁的合作者,宋祁之誤,他都不能不受到疏于失察的影響。
當然,我們如深究《新唐書》的編撰過程,事情并不這樣簡單。這是因為:
第一,據宋人曾公亮《進新修唐書表》稱,實際參與《新唐書》撰述的學者還有範鎮、王疇、宋敏求、呂夏卿、劉羲叟等“儒學之選”[11](P1341)。今人顔中其曾詳考這些名家在撰寫《新唐書》過程中各自曾分擔的任務,如劉羲叟專修律曆、天文、五行諸志;呂夏卿精于譜學,創世系譜表;梅堯臣修方鎮、百官表,等等[12]。這說明,《新唐書》本成書于衆手。
其二,歐陽修、宋祁二人雖身任刊修官,但二人并不專任此職,而是長期兼任外職。據宋祁自述:
臣自慶曆中,受诏纂修,與諸儒讨論,首尾才及六年,便值臣差任出外。雖蒙朝廷許将史草自随,悉力編纂,其如極邊事務,荒廢轉多。皇祐中,史未有緒,蒙朝廷差歐陽修分總紀志,與臣共力。臣任益州,日煩差使,臣督趣列傳殘卷。及移鄭州,又蒙遣編修官呂夏卿乘驿就臣商較同異,催促了當,曆一十七年,書克奏上。書成淹延,職臣之罪。至如歐陽修撰列紀志等衆篇,各有法度,方成一家。範鎮、王疇以下,撰次精該。一代大典,非修等不成。臣去書局已十有一年,修撰之時,不與諸儒研确,成書之日,又不與伏奏殿廷,臣于修書之勤,十不得一二。[13](P361)
從這段自述中可知:宋祁受命撰《新唐書》在歐陽修之前;在修撰過程中曾與編修官呂夏卿“商較異同”;宋祁對歐陽修史才的贊揚,以及對範鎮、王疇等人的肯定,都是明确的。重要的是,在其17年的修史過程中,“與諸儒讨論,首尾才及六年”。這樣看來,宋祁對他人參與所修文稿(故事或草卷),似亦未能統籌。
再看歐陽修在自述中所寫:
臣伏思聖恩所及,必以臣近進《唐書》了畢,凡與修書官,并均睿澤。竊緣臣與他修書官不同。檢會宋祁、範鎮到局,各及一十七年,王疇一十五年,宋敏求、呂夏卿、劉羲叟并各十年已上。内列傳一百五十卷,并是宋祁一面刊修,一部書中三分居二。範鎮、王疇、呂夏卿、劉羲叟并從初置局便編纂故事,分成卷草,用功最多。如臣者,蓋自置局已十年後,書欲有成,始差入局,接續殘零,刊撰紀、志六十卷。是臣到局月日不多,用功最少。[11](P1341-1342)
這段自述表明,範鎮、王疇、呂夏卿、劉羲叟這些最早入局的修史官員,在“編纂故事,分成卷草”等修撰基礎工作方面,“用功最多”。而歐陽修身為《新唐書》的主要刊修者,但其在史局的時間确實不多,自然與其他修史人員的接觸、讨論也不會太多。盡管顔中其文中提到“呂夏卿讨論是正,于新書為力居多”;“宋敏求與其他編修官一起,‘網羅搜逸,厥協異同’起到了重要作用”,當屬事實。但這既與唐初修梁、陳、北齊、北周及隋“五代史”時,有令狐德棻盡其“總知類會”[2](P2598)的責任與作用有很大區别,又無元修遼、金、宋三史時如同修史凡例那樣的規定,即“其餘該載不盡,從總裁官與修史官臨文詳議”[14](P1557)的體制,這就使史局之中沒有專職的監修官或總裁官主事,從而造成了關于唐代史學之認識上的混亂、抵牾。筆者舉出這兩個事例,并不是表明唐修“五代史”和元修“三史”沒有缺點、訛誤,而是為說明相關人選和體制設置的必要性。當然,本文所指出的這些問題,并不影響《新唐書》在整體上是一部優秀的曆史著作。
在中國史學的曆史編撰史上,既有寶貴的經驗,也有嚴重的教訓,總結這些經驗和教訓,對于當今史學的發展,是有積極意義的。
注釋:
①《新唐書·奸臣下·柳璨傳》:“譏诃劉子玄《史通》,著《析微》,時或稱之。”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6359頁。
②以上參見劉昫等《舊唐書·路随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192-4193頁。按:《新唐書·路随傳》所記與此略同。
③《順宗實錄》五卷,今存,見《韓昌黎集》外集。
④脫脫等《宋史·文苑一·宋白》論:“白學問宏博,屬文敏瞻,然辭意放蕩,少法度。”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12999頁。
⑤參見歐陽修等《新唐書·蔣乂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535頁)。按:關于“蔣氏日曆”的辨析,參見朱露川《是“蔣氏日曆”,還是〈蔣氏日曆〉?——讀兩〈唐書·蔣乂傳〉拾零》(《學術界》2015年第4期)。
原文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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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脫脫,等.宋史[M].北京:中華書局,1977.
[11]歐陽修全集[M].北京:中華書局,2001.
[12]顔中其.《新唐書》修撰考[J].史學史研究,1980(4).
[13]宋祁.景文集[M].北京:中華書局,1985.
來源: 《河北學刊》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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