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宣發策略?作者|許超 李亞熙 上海融力天聞律師事務所,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影視劇宣發策略?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作者|許超 李亞熙 上海融力天聞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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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注意力經濟”的時代,品牌商正在窮盡一切可能方式将自己的産品或品牌綁上“注意力”,而自帶萬千“流量”的影視劇、綜藝節目,無疑是其中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于品牌商,流量為王;于制作方,“資金為王”;于藝人,“熱度為王”。三者本應如膠似漆,奈何常會“相愛相殺”。
2018年,各大媒體紛紛報道,雲南白藥因使用含有“楊洋”肖像的《三生三世十裡桃花》電影劇照,被楊洋以侵犯肖像權為由訴至法院,要求支付侵權賠償金人民币300萬元,而雲南白藥聲稱其與電影關聯方簽訂了《聯合宣傳合作合同》,使用包含“楊洋”肖像的劇照合理合法。
2014年,北辰購物中心、羽西化妝品、歐萊雅也因使用含有“吳奇隆”肖像的《步步驚情》電視劇劇照,被吳奇隆以“肖像權侵權”為由,訴至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支付侵權賠償金人民币211萬元。而羽西化妝品抗辯聲稱其已經與電視劇《步步驚情》著作權人上海唐人電影制作有限公司簽署協議,涉案劇照均已獲得著作權人的授權。
注釋:
[1] 王軍,司若:《中國影視法律實務與商務寶典》,中國電影出版社,北京,第3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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