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媽最近一段時間比較郁悶,經詢問得知,舅媽已經到了退休年齡,并且已經與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同時期的姐妹都高高興興地辦理了退休手續,領到了人生的第一筆養老金。而自己申請退休的相關手續卻被社保局駁回了,社保局回應稱,舅媽的社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不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原來,舅媽在開始參加工作時,單位開始沒有為自己繳納社保,2012年的時候,單位通知說,要為職工補繳幾年的社保,但是社保繳費的個人應繳部分需要由個人承擔。舅媽一合計,發現自己需要補繳好幾萬元錢,眼看着其他同事都補繳了社保,但舅媽愣是舍不得這筆補繳錢,就跟單位說自己不補繳了。
現在舅媽已經達到了50歲的退休年齡,但實際繳費隻有12年, 距離15年最低繳費要求還差3年,但當舅媽提出自己現在可以一次性把剩餘3年的社保一次性補齊時,卻被社保局工作人員一口回絕了,說現在社保補繳的大門已經關閉了,雖然舅媽已經達到了退休年齡,但是因為繳費年限不夠,差3年的繳費年限隻能續交,也就是說,舅媽再續交3年社保後,在53歲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舅媽的這種情況,已經不是個例了。很多人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因為繳費年限不夠而無法按時退休。2021年,社會保險制度有關補繳政策,各地的社保局要求越來越嚴格,如果現在還想通過一次性補繳社保的方式補齊剩餘年限的,肯定會讓參保人大失所望。那麼,在現有政策無法一次性補繳的情況下,參保人該如何處理呢?财藝君認為,目前有3個比較好的路可走。
下面,由【小強财藝】為您深度解析:
首先,要求單位補繳。
這種情況針對的是單位有應繳未繳社保的情況,對于以靈活就業身份參保的人員來說,因為沒有參保單位,補繳之路是行不通的。
比如,山東省最新的社保補繳規定,凡是符合補繳條件的人員都可以申請補繳,這個補繳條件就是職工與單位有合法的勞動合同關系。如果滿足了補繳條件,就可以按照要求向社保局提供補交材料就可以了。比如,對于3年以内的社保補繳,需要的材料為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或有關記錄、工資支付銀行流水、工作單位發放的工作證、考勤記錄表、個人身份證、用人單位的招工表、招工錄用表等。如果一次性補繳超過3年,應向補繳地提供由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人事争議仲裁委員會等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
這就提醒參保人員,在從單位退休前,要确認自己的繳費年限是否達到15年, 如果不夠15年,查看單位是否有應繳未繳的情況,不能出現我舅媽這種退休後才發現繳費不夠年限的情況。
其次,申請延遲退休。
如果單位沒有出現應繳未繳的情況,就沒有申請補繳的機會了,這個時候又該怎麼辦呢?
比較穩妥的做法就是向單位提出申請,希望自己能夠延遲退休,比如我舅媽,現在已經繳費12年,不用着急從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而是先靜下心來,與單位協商延遲退休事宜。
延遲退休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一是可以為自己節省不少社保費用;二是延遲退休後,還可以邊掙工資邊繳費。如果從單位離職後,隻能以靈活就業身份續保了,繳費比例就從8%上升到20%了,并且所繳費用隻有40%計入個人賬戶,很不劃算。
第三,續交5年後退休。
不少人既不符合補繳條件,單位也不同意延遲退休,隻能離職回家,以靈活就業身份續保了。
此時,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查查自己首次參保時間是否在2011年7月之前,如果符合這個條件,還是有機會在續交5年社保後,把剩下應繳費年限一次性補齊。
比如張三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實際上隻繳費了7年,如果他在首次參保繳費時在2010年,在續交5年社保後,累計繳費12年,仍不足15年社保,這個時候,張三可以把剩下的3年社保一次性補齊。如果張三是在2012年首次參保,即使退休時續交社保5年,也沒有一次性補繳的機會了,隻能逐年繳納,真正符合退休條件時,張三已經距離法定退休年齡8年了。
還有兩條路,不建議選擇。
一是轉入新農保。雖然從理論上來說也是可行的,但是從今後養老的效果上來看,不建議大家把職工社保轉入新農保。新農保雖然繳費低,并且可以在退休時可以一次性補繳,但是退休待遇,與職工社保相比差得太多了。據估算,如果把職工社保轉入新農保,退休後每年損失的養老金超過萬元。
二是退保。這條路更不建議大家選擇了。退保雖然暫時可以從個人養老金賬戶中得到一筆錢,但同時也意味着從此再也無法享受國家社保政策了。
如果是以靈活就業身份參保,僅能退還個人繳費部分的40%,再加上個人賬戶利息,另外60%的本金是退不回來了。
退保後,今後如果身體倍棒,養老問題在子女的接濟下,也許會勉強維持,一旦自己徹底喪失了勞動能力,養老就成了大問題。所以,不到萬不得已,大家千萬不要選擇退保。對此,你是怎麼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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