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怎麼使用公維金?第四條 借支備用金必須履行所有借支審批流程,否則出納應予以拒絕,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物業公司怎麼使用公維金?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第四條 借支備用金必須履行所有借支審批流程,否則出納應予以拒絕。
第五條 備用金必須由借支人專人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第六條 備用金專款專用,專項沖減。備用金借支人不得擅自挪用備用金。
第七條 備用金借支人要對定額備用金做好使用登記,财務部門進行不定期核查,如發現違反了備用金管理規定,财務部經理有權視情節
輕重收回備用金,嚴重的将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章 備用金借支标準要求
第八條 關于備用金借款:公司應根據項目管理面積大小、職工人數、項目所處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核定各項目的定額備用金額度。
第九條 食堂備用金:各區域要根據項目人數規模,核定食堂月度資金需求額度,分批次、按周向财務部申請借支。
第十條 備用金的審批權限:各項目備用金無論金額大小,均由财務負責人審核,公司負責人最終審批。
第四章 備用金的申請、支付、補充、沖減程序第十一條 申請領用備用金的部門,部門負責人應指定專人借支備用金,并提前 3 天填寫《借款單》,借款單上需寫明借款事由、歸還日期, 經财務負責人審核,公司負責人最終審批。
第十二條 領用定額備用金員工,原則上應在費用發生後 5 日内到财務部辦理費用報銷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期限内報銷,須事先經财務負責人同意後,在原備用金借支單上,二度審批簽字,給予适當延遲,但最長不得超過 15 天。
第十三條 借支的備用金,其報銷費用後,由出納員根據備用金借款單金額補足備用金給借支人。對于當年結餘的定額備用金,須于當年12 月 31 日前統一上繳财務部,進行沖賬,并由财務部門根據當年的使用情況,重新審核第二年各項目的備用金額度,經上報通過後實施。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各物業項目應嚴格執行備用金制度,每天收到的現金款項,超出備用金限額的資金,應在當天營業結束前送存銀行。 财務部會計應每月核查各項目備用金的保管和使用情況,杜絕“坐收坐支”行為發生。
第十五條 備用金保管人員離職或崗位調動時,由财務部會計監督移交,要做好資金移交,辦好雙方簽字确認手續。
第十六條 區域公司的财務負責人負責監管出納人員,按月定期清理公司全部備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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