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不動産登記狀态有效?作為廣州市首部規範不動産登記的地方性法規,《廣州市不動産登記辦法》(下稱《辦法》)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廣州不動産登記狀态有效?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作為廣州市首部規範不動産登記的地方性法規,《廣州市不動産登記辦法》(下稱《辦法》)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打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全面優化登記程序,着力降低市場交易成本。《辦法》固化廣州營商環境相關改革舉措,将不動産交易、登記、繳稅實現一窗辦理、一個環節辦理納入立法範疇;落實“減證便民”要求,通過信息共享、容缺受理、告知承諾等措施簡化申請材料;壓縮登記時限,加強數字賦能,推廣電子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不斷提升不動産登記便利度。
《辦法》的施行将有力推進廣州市不動産登記便利化改革,為加強産權保護、保障交易安全、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辦法》共45條,對登記機構、登記原則、登記程序、登記資料信息保護、共享與查詢、法律責任等進行了全面規定。具體包括建立多部門協同機制,加強信息共享;簡化申請材料,設立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制度;設立跨城辦理,壓縮登記時限;加強數字賦能,實現登記材料與地籍信息數字化管理及更新,推行電子證書;創新和完善登記規則,規範合并申請登記情形,探索三維空間分層登記模式以及創新性地設立了土地再利用時對依法保留的曆史建築物辦理産權的路徑。
此外,《辦法》切實貫徹落實民法典,對相關制度進一步細化:一是細化農村土地經營權登記制度。按照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取得方式,區分為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和以招标、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分别對土地經營權的首次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的程序及所需資料進行規定。二是細化居住權的登記制度。對以合同、遺囑方式設立的居住權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進行了細化規定。三是細化地役權登記。對布設管線管廊、布設充電樁等附屬設施、設置地鐵出入口等構築物以及因通風、采光、排水、通行等限制或利用他人不動産等不同情形的地役權登記進行了規定。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穗司宣
頭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楊耀烨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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