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鵬職業生涯規劃大作業?一、1.債權人撤銷權中的撤銷權與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存在如下主要區别:(1)從制度歸屬上看,債權人撤銷權屬于合同保全制度中的問題;而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屬于合同效力制度中的問題(2)從權利性質上看,債權人撤銷權兼具形成權與請求權的性質;而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屬于形成權(3)從主體上看,債權人撤銷權的主體是債權人;而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的主體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人或受害人(4)從撤銷的對象上看,在債權人撤銷權中,撤銷權的對象是債務人與他人之間的民事行為;而在可撤銷合同中,撤銷權的對象是由撤銷權人與他人所為的民事行為(5)從發生原因上看,債權人撤銷權中的撤銷權是基于債權的法定權能而産生的,在符合法定條件時便可産生;而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是基于撤銷權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而産生的(6)從效力上看,債權人撤銷權中的撤銷權對于第三人發生效力;而可撤銷權合同中的撤銷權僅對當事人發生效力(7)從權利存續期間上看,兩者雖然都要求從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銷權,但債權人撤銷權中的撤銷權有5年期限的限制,即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内沒有行使撤銷權,該撤銷權消滅,而在可撤銷合同中僅有1年期限的限制,沒有5年期限的限制,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奧鵬職業生涯規劃大作業?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
1.債權人撤銷權中的撤銷權與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存在如下主要區别:(1)從制度歸屬上看,債權人撤銷權屬于合同保全制度中的問題;而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屬于合同效力制度中的問題。(2)從權利性質上看,債權人撤銷權兼具形成權與請求權的性質;而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屬于形成權。(3)從主體上看,債權人撤銷權的主體是債權人;而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的主體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人或受害人。(4)從撤銷的對象上看,在債權人撤銷權中,撤銷權的對象是債務人與他人之間的民事行為;而在可撤銷合同中,撤銷權的對象是由撤銷權人與他人所為的民事行為。(5)從發生原因上看,債權人撤銷權中的撤銷權是基于債權的法定權能而産生的,在符合法定條件時便可産生;而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是基于撤銷權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而産生的。(6)從效力上看,債權人撤銷權中的撤銷權對于第三人發生效力;而可撤銷權合同中的撤銷權僅對當事人發生效力。(7)從權利存續期間上看,兩者雖然都要求從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銷權,但債權人撤銷權中的撤銷權有5年期限的限制,即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内沒有行使撤銷權,該撤銷權消滅,而在可撤銷合同中僅有1年期限的限制,沒有5年期限的限制。
2.
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有以下不同之處:
締約過失責任發生的時間為合同締結時、違約責任則發生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後;締約過失責任是法定的,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等是由當事人自行約定的;締約過失責任表現為賠償損失,違約責任表現形式多樣化,如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等。
3.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
(2)合同的當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雙方自願協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觀點、主張強加給另一方。
(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4)合同的成立必須有兩個以上當事人;兩個以上甯事人不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緻的。
4.合同的生效有着與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的為普通要件:①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實;③合同内容合法。
适于某些特殊合同生效的是為特别要件:①附生效條件或期限的合同,條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來;②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合同,手續的完成。在上述情況下,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卻可因各種原因而未能生效或自始無效。
由此可見,合同的成立不同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法定性,是由法律統一規定的,當事人不可作另外的約定。而合同的生效要件,除普通要件外,其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可由當事人作自由的約定。
1.買賣合同的特征:
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
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
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
4、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2.租賃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隻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别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着對價關系,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産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當事人隻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
租賃合同的種類
根據租賃物的不同,租賃可以劃分為動産租賃和不動産租賃。不動産租賃包括房屋租賃和土地使用權租賃等。
根據法律對租賃是否具有特殊的規定,可以将租賃劃分為一般租賃和特殊租賃。特殊租賃是相對于一般租賃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賃,例如。房地産管理法律對房地産的租賃、海商法對船舶的租賃以及航空法對航空器的租賃等都有特殊的規定。
根據租賃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劃分為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間,沒有約定租賃期間的則為不定期租賃。對于不定期租賃,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依自己的意願随時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應預先通知對方。但是,無論是否約定租賃期間,租賃期間都受20年法定期間的限制。
3.合同的生效有着與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的為普通要件:①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實;③合同内容合法。
适于某些特殊合同生效的是為特别要件:①附生效條件或期限的合同,條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來;②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合同,手續的完成。在上述情況下,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卻可因各種原因而未能生效或自始無效。
由此可見,合同的成立不同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法定性,是由法律統一規定的,當事人不可作另外的約定。而合同的生效要件,除普通要件外,其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可由當事人作自由的約定。
4.技術開發合同中技術成果權益的歸屬,應遵循以下規則:
首先,就委托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如屬得申請專利的,則申請專利的權利在一般情況下歸研究開發人。但當事人約定申請專利的權利歸委托人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行使的,從其約定。就委托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如屬不可申請專利或雖可申請專利,但當事人不願申請專利的,對于此項技術秘密成果,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都有使用、轉讓和收益的權利。當事人就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其次,就合作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如屬得申請專利的,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約定歸其中一方或幾方所有的,從其約定。就合作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如屬不可申請專利或雖可申請專利,但當事人不願申請專利的,對于此項技術秘密成果,合作開發的各方當事人均有使用、轉讓、收益的權利。當事人就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5.技術開發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标的物具有新穎性,包括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
2.技術開發合同的内容是進行研究開發工作。
3.技術開發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協作性。
4.技術開發合同的風險由雙方共同負擔。
1.要約邀請又稱為“要約引誘”,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隻是引誘他人發出要約,不能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
2.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3.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則稱為受要約人、相對人或者承諾人。要約又稱為發盤、出盤、發價、出價或報價等,是訂立合同所必須經過的程序。
4.免除是指債權人抛棄債權,從而使債消滅的單方行為。免除是債消滅的原因之一。
5.違約責任歸責原則,是指确定違約責任是否成立,即違約行為人是否應對其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的原則。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通常有兩種:過錯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
6.先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債的本旨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7.是指當事人一方預先拟定合同條款,對方隻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8.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
9.合同無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緻合同當然不發生效力。
10.标的物是指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
問答
1.職業生涯發展階梯規劃,是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關健。目前職業生涯階梯模式主要可分為三種,它們分别是單階梯模式,雙階梯模式和多階梯模式。所謂單階梯模式是指組織中隻有一種行政管理職位,雙階梯模式是指組織提供了兩種職業生涯路線和階梯:一是管理生涯階梯,二是專業技術人員生涯階梯,多階梯具體是指可以将管理和技術生涯進行再細化,從而形成多個階梯發展模式。
2.霍蘭德職業人格理論的四種基本假設是
1、職業選擇是個人人格的延伸和表現。
2、個人的興趣組型即人格組型。
3、同一職業團體内的人有相似的人格,因此他們對很多的情境與問題會有相類似的反應方式,從而産生類似的人際環境。
4、人可分為六種人格類型:現實型(簡稱R)、研究型(簡稱I)、藝術型(簡稱A)、社會型(簡稱S)、企業型(簡稱E)和事務型(簡稱C)。
3.
1、有利于促成個人的自我實現
一個人的職業生涯是生命、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選擇了一份職業,就是選擇了一種社會角色,進而選擇了一種生活方式。我們在社會舞台上扮演得如何,過着什麼樣的生活,其實是可以由我們自己來把握的。
每個人都應該是自己人生事業的規劃者和耕耘者,規劃自我發展藍圖,為實現自我價值創造機會,并揚長避短,最終邁向成功。或許沒有職業生涯規劃,個人也可能獲得成功。
但是,有了有效的職業生涯規劃,我們将肯定會取得更快的成功,更大的成就,同時,職業生涯規劃不僅使你找到自己喜歡且适合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它引導我們努力去追尋自己所理想的生活方式。
2、有利于發掘自我
一份有效的職業生涯規劃将使你能夠充分發揮個人的專長,開發自己的潛能,克服職業生涯發展中的各種困難與險阻,避免人生陷阱,并最終取得事業的成功。一份有效的職業生涯規劃有助于個人認識自身的個性特質、現有和潛在資源優勢,幫助自己重新認識自身的價值并使其持續增值;可以促使自己将自身的綜合優勢與劣勢進行對比,以便揚長避短。
4.職業錨的五個特點如下:
1、技術能力型
具有相當明确的職業工作追求、需要和價值觀,表現出如下特征:強調實際技術或某項職能業務工作。技術職能能力錨的員工比較熱愛自己的專業技術或崗位工作,注重個人專業技能發展,一般多從事工程技術、營銷、财務分析、系統分析、企業計劃等工作。
2、管理能力型
呈現如下特點:願意擔負管理責任,且責任越大越好,這是管理能力型職業錨員工的追逐目标。他們與不喜歡、甚至懼怕全面管理的技術職能錨的人不同,傾心于全面管理,掌握更大權力,肩負起更大責任。具體的技術工作或職能工作僅僅被看作是通向更高、更全面管理層的必經之路;他們從事一個或幾個技術職能區工作,隻是為了更好地展現自己的能力,瞄準更高職位的管理權力。
3、創造型
是定位很獨特的一種職業錨,在某種程度上,創造型錨同其他類型職業錨有重疊。追求創造型的人要求有自主權、管理能力,能施展自己的才幹。但是,這些不是他們的主動機、或價值觀,創造性才是他們的主要動機和價值觀。
4、安全型
又稱作穩定型職業錨,其特征如下:職業的穩定和安全,是這一類職業錨員工的追求、驅動力和價值觀。他們的安全取向主要為兩類:一種是追求職業安全,穩定源和安全源主要是一個給定組織中的穩定的成員資格,例如大公司組織安全性高,做其成員穩定系數高; 另一種注重情感的安全穩定,包括一種定居,使家庭穩定和使自己融入團隊的感情。
5、自主型
又稱作獨立型職業錨,這種職業錨的特點是:最大限度地擺脫組織約束,追求能施展個人職業能力的工作環境。以自主、獨立為錨位的人認為,組織活動是限制人的,具有是非理性的成份。他們追求的是自由自在、不受約束或少受約束的工作生活環境。
5.(1)建立一套正式的導師關系系統,将初級與高級人員配對,旨在支持初級員工的職業生涯發展;
(2)對不同職業生涯階段的管理者和員工實施教育培訓,使他們學會建立工作中的支持關系同盟;
(3)通過組織變革,使診斷、教育、結果、模式、過程變革等用來建立個人的知識和人際技能,并促進指導過程的形成。
論述題
1.
1、界定問題。描述必須完成的決策以及估計完成該角色所需的時間。
2、拟定行動計劃。描述将采取哪些行動或步驟來做決策,并描述如何完成這些步驟,且估計每一步驟所需的時間或完成的日期。
3、澄清價值。描述個人将采取哪些标準,作為評價選擇每一可能的依據。
4、找出可能的選擇
5、評估各種可能結果。依據所定的标準與評分标準,評價每種可能的選擇。
6系統地删除。删除不符合價值标準的選擇,從而選擇最符合決策者理想的可能選擇。
7、開始行動。描述将采取何種行動以達到選擇的目标。
2.落伍主要來源于環境的變化。有兩種類型的變化會導緻落伍:工作的變化和自身的變化。工作的變化包括技術的改變、職業生涯要求和管理方法的改變,所有這些都要求專業技術和管理方法要及時更新。對于個人,人到中年,思想的轉變和閱曆的增加都是人本身發生了變化,這就會降低自己的成就标準和工作興趣,反過來也會影響到從總體上留在當前工作崗位的願望。
3.
1家庭結構和内部關系改變
2意識到職業機會有限和産生焦慮
3職業認同感受到沖擊
4承認時間有線和生命有限
4.成長階段(0~14歲):認同并建立起自我概念,對職業的好奇占主導地位,并逐步有意識地培養職業能力。
探索階段(15~24歲):主要通過學校學習進行自我考察、角色鑒定和職業探索,完成擇業及出不就業。
确立階段(25~44歲):獲取一個合适的工作領域,并謀求發展。這一階段是大多數人職業生涯周期的核心部分。
維持階段(45~64歲):開發新的技能,維護已獲得的成就和社會地位,維持家庭和工作兩者之間的和諧關系,尋找接替人選。
誰退階段(65歲以上):逐步退出職業和結束職業,開發更廣泛的社會角色,減少權力和責任,适應退休後的生活。
名詞解釋
1.職業選擇是指個人對于自己就業的種類、方向的挑選和确定。它是人們真正進入社會生活領域的重要行為,是人生的關鍵環節 。
2.人格-職業生涯匹配理論認為職業類型與人格類型是否匹配會影響個人獲得成功和滿意感的機會大小的理論。
3.社會中的組織,它與社會不斷地進行着物質、能量、信息的交換。所謂組織的社會環境,就是組織的輸出場所和輸入來源。一般包括文化環境、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技術環境、教育環境、法律環境、自然資源、人口生态環境、社會制度等九大要素。
4.立業期(30歲以前/博士年齡稍後): 描述:在自己喜歡并有發展潛力的行業中做成專家。
5.子女離開家,大部分時間隻剩下父母兩人居住的現象。
6.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結構是心理學中的激勵理論,包括人類需求的五級模型,通常被描繪成金字塔内的等級。從層次結構的底部向上,需求分别為:生理(食物和衣服),安全(工作保障),社交需要(友誼),尊重和自我實現。
7.内職業生涯,指從事一種職業時的知識、觀念、能力、經驗、成果、心理素質,以及内心感覺等因素的組合及其變化過程。
8.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是指按人生發展各階段的不同而自行設計的,适合自己各階段發展、帶有個性化色彩的個人職業生涯的一種中長期發展計劃。
9.個人生命空間的四個周期是生命周期,職業生涯周期,家庭生命周期,社會生命周期。
10.特殊能力是指在某些專業和特殊職業活動中表現出來的一般能力(智力)的某些特殊方面的獨特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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