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音集協)官網發布了關于試行《互聯網直播中使用錄音制品付酬标準(草案)》(下稱“草案”)的公告。草案對泛娛樂直播和電商直播中使用背景音樂、K歌的收費标準進行了明确。其中,電商直播間使用背景音樂的最高收費為1萬元1年。不過,在引發廣泛關注後,7月27日,音集協官網已搜索不到該草案的具體内容。記者緻電音集協,相關人士表示,草案暫時“不公布了”,但音集協還是會依照該草案,與使用者進行洽談。
收費标準公布後又删除
主播在直播間使用背景音樂、演唱歌曲,都是直播平台上最尋常的景象。但這些行為是否涉及侵權,如侵權又該以什麼樣的标準支付版權費用,一直未有定論。7月25日,音集協的一則公告對此進行了解答。在這份名為《互聯網直播中使用錄音制品付酬标準(草案)》的公告中,音集協明确了直播中使用錄音制品的義務主體和付費标準。
1.義務主體:直播間使用音樂的付費義務主體為使用錄音制品的主播和平台。付酬标準面向平台,再由平台和主播分攤使用成本。
2.收費标準:按照直播間類型劃分為泛娛樂類直播和電商直播,實施不同的付酬标準。
在泛娛樂類直播中,作為K歌 背景音樂使用的直播間收費标準為300元/年、83元/季、29元/月;單純使用背景音樂的直播間100元/年、26元/季、10元/月。
使用音樂的電商直播間,收費标準為10000元/年、2777元/季、980元/月。
按照該标準,如果個人主播隻是單純地在直播間播放背景音樂,需要支付的費用為10元/月。但如果是在直播帶貨中作為背景音樂,收費則為980元/月。如果要在直播間中演唱相應歌曲,需要支付29元/月。上述草案發布後,受到行業内外高度關注。根據音集協公告,收費标準從7月25日開始試行。不過,7月27日,當記者再次登錄音集協官網時卻發現,原本公布在“協會公告”中的草案已經被删除。此前焦點圖位置放置的該草案的宣傳圖片也一并被删除。
音集協相關人士告訴記者,該草案暫時“不公布了”,但音集協還是會依照該草案,與使用者進行洽談。當記者提出想要了解文件具體内容時,該人士表示,他手中沒有相關文件。根據公告,音集協起草該标準,主要是依據2021年6月1日生效的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将錄音制品用于有線或者無線公開傳播,或者通過傳送聲音的技術設備向公衆公開播送的,應當向錄音制作者支付報酬。
關于直播間唱歌是否構成侵權,曾經有過不少官司。此前,在未經著作權方授權的情況下,“馮提莫”等12名主播三年間在鬥魚直播間演唱歌曲《小跳蛙》共計59次,直播平台也因此遭到歌曲的著作權人起訴。
去年(2021年)10月,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審結鬥魚公司與麒麟童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最終改判鬥魚公司賠償麒麟童公司經濟損失2.9萬元及合理開支1.2萬元。
無獨有偶,PDD曾在直播中演唱《向天再借五百年》,所産生的侵權糾紛,受到了大家的關注。目前經過和版權方律師的友好溝通,已經獲得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詞曲作者的諒解。
事實上,作為衆多音樂版權的持有方,音集協這幾年一直在拓寬音樂版權的授權邊界,這裡面就包括直播。從2021年11月開始,音集協就蠢蠢欲動,将音樂收費的大刀指向了直播間,并就費率問題進行了三輪協商。
直至目前,沸沸揚揚的直播間的音樂收費,終于有了具體的行業标準和參考依據,雖然這個标準尚存在争議。
此前音集協曾表示,對于音集協提出的費率,平台方既未接受權利人提出的方案,也不提出其他方案,進展遲滞。此次公布标準,正是為了推進協商工作。如果協商不成,則會通過訴訟和仲裁途徑解決費率問題。
不管怎樣,音樂收費這把大刀已經高高舉起,并準備切向直播這塊令人垂涎欲滴的“大蛋糕”。這一刀一旦下去,受影響的不僅僅是直播平台,也包括每一個個體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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