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源與演變
“皮”字最早見于商代“皮父乙卣”和“皮觚”的金文,為會意字。為手拿一個鏟子一樣的剝皮工具的形象。是商代時給牛羊等動物剝皮時所用的工具的形象描繪。把“皮”解釋為用手去剝皮,是“皮”字在後代的發展演變過程中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後代人看到西周金文或者小篆等,望文生義的臆斷,和最初的字形不相符了。
到了周代中期的“九年衛鼎”和晚期的“叔皮父簋”字形稍有變化,工具的柄發生彎曲,“叔皮父簋”中“皮”字的手形放在字的左邊。但所表達的意義不變。
小篆延續金文字形,并逐步發生訛變。
到了戰國時期,字形進一步發生訛變,手持的工具已經分離,看不出最初的樣子了。
到漢朝“皮”字仍在發生訛變,從漢印的字形變化中可以看出其大概的演變軌迹。
但隸變後,字形統一了,成了一個純粹的記号字,一點也看不出剝皮工具的樣子了。
楷書繼承隸書,“手”變成了“又”,字形确定為“皮”,是一個純粹的記号字。
二、含義
《說文解字》:“皮,剝取獸革者謂之皮。從又,為省聲。”本義為用手剝獸皮;後引申為生物學上動物或植物體表面的一層組織——皮層組織。《廣雅》:“皮,剝也。”《戰國策·韓策》:“皮面抉眼。”《韓非子·五蠹》:“禽獸之皮足衣也。”
皮引申為包或圍在物體外面的一層東西。如:書皮、餃子皮、馄饨皮。如:明袁宏道《滿井遊記》:“于時冰皮始解,波色乍明。”
又引申指某些薄片狀的東西。如:銅皮;鉛皮;豆腐皮
又引申作形容詞,指表面的,膚淺的。如:皮膚之見、皮相、皮面、皮裡春秋、皮殼。
形容頑皮、調皮。如:這孩子真皮!、皮臉。
形容由于受申斥或責罰次數過多而感覺“無所謂”的。如:他老挨批,都皮了。
皮也是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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