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時報8月9日秋憶編譯報道】在許多歐洲國家,勞動者通常每年享有近一個月的超長帶薪假期,另外,用人單位每年還向員工額外支付一個月的薪水,也就是我們常說的“13薪”。那麼,歐洲人都拿這筆錢來幹啥呢?
8月2日,在德國首都柏林,遊客在柏林國際啤酒節上合影。
葡萄牙dinheirovivo.pt新聞網站報道,近日,調查公司Seresco刊登在《Cinco Dias》報紙上的一項報告顯示,目前在歐洲範圍内隻有西班牙、葡萄牙和荷蘭三個國家有明确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每年須向員工支付13個月的工資。
報告稱,法國、德國、意大利和比利時等其他歐洲國家雖然尚未有明确的相關法律,但一般用人單位在招人時雙方會進行協商。最終,這些國家的員工每年也能拿到“13薪”,甚至“14薪”。
以法國和德國為例,如果員工與用人單位簽署了集體協議,那每年的第“13薪”會拿到月工資的92%,而且這筆錢的85%不需要計入到繳納社會保險的範圍内。在意大利,有些協議甚至規定用人單位要向員工支付“14薪”,即聖誕月雙倍工資。
圖為比利時布魯塞爾的聖誕集市。
另據Cetelem的一項研究顯示,近一半的歐洲人會将休假津貼用于度假,海灘、徒步旅行、參觀曆史古迹和主題展覽等是人們比較喜愛的幾項活動。其中,46%的葡萄牙人會用全部的津貼去度假,西班牙、希臘和英國是最受葡萄牙人歡迎的旅遊目的地。
圖為希臘聖托裡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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