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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規章制度規定

教育 更新时间:2025-02-23 03:08:45

教師規章制度規定?前言1.小編近日組建了“學校工作材料分享群”,由于頭條官方不允許發布的作品中出現含有微信号、QQ号等聯系方式的字樣,否則會被限流,影響推薦,所以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在下方評論區留言或是在頭條私信,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教師規章制度規定?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教師規章制度規定(學校教師管理規章制度)1

教師規章制度規定

前言

1.小編近日組建了“學校工作材料分享群”,由于頭條官方不允許發布的作品中出現含有微信号、QQ号等聯系方式的字樣,否則會被限流,影響推薦,所以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在下方評論區留言或是在頭條私信!

2.小編現有《學校工作材料彙編》68類,涵蓋學校管理、黨建、德育、教學、教科研、體藝、安全、防疫、後勤、雙減、五項管理、五育并舉等等工作。另編有《學校326項工作制度彙編》和《學校239項工作方案彙編》。這些《彙編》内容豐富,體系完整,新穎獨特,易于編輯,直接可用,願意與粉絲朋友們分享!感興趣的朋友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正文

  第一條:認真學習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及各項法律法規。要求廣大教師認真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XX省教師職業道德十禁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愛崗敬業,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為人師表。事業上有責任心,育人上有摯愛心,工作上有自信心。

  第二條:教師要養成崇高敬業精神,不斷加強思想政治、業務理論學習,每天堅持1-2小時自修。并與實踐經驗相結合,不斷學習和研究教育教學理論,且要寫好教學反思和教學案例。轉變教育觀念,及時掌握新信息、教育動态、政策方向。積極推行素質教育,努力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第三條:教師的學曆要達到規定學曆,尚未達到的要通過離、進修,函授,自學等渠道在2-3年内達到規定學曆,即:小學中專以上,中學大專以上(45歲以上者除外)。

  第四條:教師的儀表要端莊,行為端正,作風正派,服裝整潔、大方,談吐文明,教師不準留怪發型,不準穿奇裝異服。保持周邊衛生清潔,處處起表率作用。違反以上行為者,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五條:加強對學生的組織紀律教育,對學生各方面的要求和各科的教學要嚴格按照教育規律進行,加強正規訓練,規範各種行為和教學。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堅決制止社會不良風氣對校園、對課堂、對學生的侵蝕。

  第六條:上課期間不準賭博或陪同他人酗酒,更不準酒後進教室或學生宿舍。發現上述情況一次罰金100元以上,酒後鬧事、打架鬥毆、制造矛盾引起是非者、無故頂撞和謾罵領導者,每出現一次罰金200元以上。并通報批評,在學校大會上做書面檢查等處理。若再次出現上述行為者加倍罰款。

  第七條:上課期間不準離堂、遲到、早退,不準随意外出,不準随意脫崗、拖堂,要準時進入課堂。若有違反,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第八條:每學期制定出相應的計劃。要有學期、年度和階段性的總結和經驗交流材料。要認真按照“三表”(即課程表、時間表、課外活動表)進行工作(“課外活動”不僅指單一的課外活動,還指一系列實踐活動)。未按“三表”工作的,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第九條:要做好校園内的綠化、美化、文化建設工作。要及時辦好黑闆報,學習專欄等宣傳欄目,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第二課堂教學活動,豐富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使課内外有機地結合起來,要做最大的努力使各種教學儀器、圖書資料、電教設備等教學資源充分得到開發和利用,若發現有可利用的教學資源而未加利用的,每發現一次罰50元。要加強學生的身心健康教育。上午第二節課不準拖堂按學校的要求組織學生認真準确地做好“兩操”。要經常性地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增強學校的吸引力。

  第十條:加強公共衛生和安全防範教育,要求各校、各班每周進行一次相關知識講座、競賽、檢查、評比等活動,若因失職而發生問題,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并追究其責任、賠償經濟損失。每周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大掃除,要求全體教師必須參加。若不參加者,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若無組織者,對班主任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十一條:要求每位教師要高度重視“兩基”工作,做好對在校學生的鞏固工作,對流失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學校、鄉政府取得聯系,積極深入地進行動員,使其重返校園。對鞏固成效好的班主任或學校給予一定的獎勵。因工作不當或失職而造成重大影響或學生辍學、轉學較多的,對班主任及學校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不準随意代周、代班、代課、私自調課若遇特殊情況确實需要代周、代班、代課的.,經校領導批準後方可有效。一切責任由被代者承擔。若私自有上述行為者,雙方均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并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要嚴格執行收費有關規定标準收取,不準向學生亂收費,更不準向學生及家長進行變相收費。若出現亂收費或變相收費的要退還相應的款項,并處以500元以上的罰款和行政處分。

  第十四條:加大力度做好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成效好的進行50元以上的獎勵,造成一定影響的處以50元以上的處罰(具體問題由校委會研究處理)。

  第十五條:做好辦公室值日及财産手續的交接工作。整齊有序地擺放作業本、教學用具、各類文件、報刊、儀器、桌凳等。經常保持室内衛生清潔。

  第十六條:每個教師要樂意接受黨支部、團委、少先大隊、工會、總務處、教務處安排的工作,按期高質量地完成任務。借故推脫和不服從安排的視其情節處以200元以上的罰金。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若有故意阻礙和無故不參加者,當年不評優、不評先,并處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十七條:按時參加學校和其他部門在學校召開的各類大小會議,若不參加者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開會時,做好記錄,自覺遵守會場秩序,不開“小會”、不吸煙,進入會場後關閉手機,若在會議中有上述行為之一的每發現一次罰金5元。

  第十八條:每天放學或半月假及節日放假時,各班主任,各室負責人對自己的教室、宿舍、辦公室等務必關閉電源,關好窗戶,鎖好門鎖。否則,一經發現,一次罰金50元以上,造成損失的按原價賠償。

  第十九條:值周教師嚴密組織升降國旗儀式。值周教師要公平、公正、如實地對各班級的紀律、衛生和“兩操一活動”及“兩自習”情況做好詳實記錄,抓好住校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值周教師努力組織學生充分發揮監督崗的作用,認真填寫值周日志及相關監督表,并按要求及時上報。若發現記錄不實者,罰金50元以上。

  第二十條:嚴格實行學生插班的規定,教師無權私自接受和調換同年級的學生;不歧視、不驅趕學生,若發現有上述行為者,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一條:教師考勤

  1、教職工在工作期間一般不允許請假。每月事假超過2天或病假超過4天,扣發日平均工資總額的50%,事假超過3天、病假超過10天,扣發日平均工資(以上天數不含本數)。教師考勤每月兌現一次,年終滿勤者獎勵100.00元,每學期事假累計不得超過7天,每超過1天,扣發日平均工資總額的50%。

  2、教師在工作期間不準請婚假外出旅行,特殊情況準假不得超過5天。直系親屬喪假不超過7天。本人因病需請假住院,必須持縣以上醫院證明經校長簽字由主管局長請假。長期患病難以堅持工作的,經縣以上醫院證明,學校提出具體意見,由教育局批準病休:1個月以上2個月以内發80%的工資;3個月(包括3個月)以上發70%工資。工資等事項按人事部門的規定執行。

  3、女教工産假、節育假按《XX省計劃生育條例》執行。在寒暑假中生育者,開學後不得從頭享受産假,隻能補夠所規定的天數。

  4、各村小負責人沒有請假權,教師2天以内的事假由副校長批準,3天以上的由校長批準,村小教師請假,必須要有負責人的簽字,否則不予批準。3天以上請假,經學區校長簽字由主管局長批準請假;學區校長1天以内的請假可以由學區校委會研究批準;1天以上須經教育局主管局長批準。

  5、下列情況按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和請假手續而不到校;

  2)本人不到校,委托他人口頭請假、捎帶請假條或事後補假(特殊情況除外);

  3)編造假情況造成請假事實;

  4)辦理調動手續時無故超過報到期限;

  6、因本人卧床不起或直系親屬病危急需護理、交通事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校上班者,可在查清情況後,按病事假處理,并補辦請假手續。

  7、凡曠工一天,扣發兩天日平均工資總額,依次類推。曠工5天以上,除經濟處罰外,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8、未經批準擅自放假或推遲開學時間一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0%,以此類推,并追究學校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9、上課時間一律不允許睡覺,凡是睡覺、不上早操、不上課間操、不上早晚自習的教師或不跟班的班主任,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二條:在工作當中造成重大工作失誤的一次扣除200元以上的工資。并處以一定的行政處分。一般性工作失誤處以50元以上的罰金。

  工作人員失誤的認定:

  重大工作失誤

  ①财産、聲譽、安全、受重大損失的。

  ②上級檢查中工作不力,受批評處罰的。

  ③違法亂紀被有關部門查處的。

  ④在其他活動中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⑤在批改作業時超日期批改的。

  一般性工作失誤

  ①升降國旗、值周每缺一次計一次。

  ②學生代教師批改作業的,每發現一次計一次。

  ③跟班教師不配合班主任工作的,每發現一次計一次。

  ④上班期間會客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每出現一次計一次。

  第二十三條:在規定的時間内不完成所規定的工作任務,視其情節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四條、在教室内吸煙、在課堂内接打電話、在上正課時間安排學生整堂課做作業、讓學生到辦公室改作業或到其他場所站隊批改作業者,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五條、對上級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規等宣傳不到位者,每出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四條:在學校财産管理中,有舞弊行為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嚴重的,視其情節給予100元以上的罰金,并責令賠償。

  第二十五條:對出工不出力的,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六條:不損壞集體名譽,學區内部事務要不外傳、不擴大、不變相宣傳,若有違反上述行為者,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七條:教師之間要加強團結,互信互助,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不拉幫派、不搞分裂、不鬧矛盾。若出現因不團結、鬧矛盾而造成工作失誤,産生不良影響的,各處以200元以上的罰金。

  第二十八條:特殊情況經校委會研究決定。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試行。

以下是小編精心創作整理的《學校師德建設工作材料彙編》感興趣的朋友聯系我呦!!

01.師德師風建設實施方案

02.師德教育活動方案

03.學校樹師德正師風活動實施方案

04.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05.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06.學校2022年師德師風教育年度計劃

07.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總結

08.學校師德建設工作總結

09.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彙報

10.學校師德師風管理規定

11.學校教師管理規章制度

12.教職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3.教師工作作風管理制度

14.師德師風督察制度

15.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16.學校師德檔案制度

17.學校師德建設負面清單制度

18.教師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

19.師德師風負面清單20條

20.學校師德考核辦法

21.學校師德建設工作考核方案(1)

22.學校師德建設工作考核方案(2)

23.師德師風考核評價基本内容

24.學校樹師德正師風強師能專題教育方案

25.師德師風網絡培訓項目實施方案

26.師德學習材料彙編

27.師德建設月學習材料

28.師德師風學習内容整合彙編

29.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30.師德師風應知應會測試題

31.學校教師管理“十個必須”和“十個不準”

32.教師貫徹落實雙減工作十大承諾

33.師德師風建設承諾書

34.師德師風三級承諾

35.雙減政策承諾書

36.學校師德講堂講稿(1)

37.學校師德講堂講稿(2)

38.學校師德講堂講稿(3)

39.學校師德講堂講稿(4)

40.師德師風演講稿(1)

41.師德師風演講稿(2)

42.師德師風演講稿(3)

43.師德師風演講稿(4)

44.師德師風演講稿(5)

45.學校2021年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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