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職場

 > 員工閃辭事件處理結果

員工閃辭事件處理結果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5-15 23:57:52

公司以群發“複工紅包”的方式通知返崗,員工老楊因手機故障未領取,也未能按時返崗,竟被公司認定為“自動離職”。近日,南甯市江南區人民法院判決,公司複工通知不到位有過錯,屬違法解除勞動關系,需支付給老楊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7萬餘元。

員工閃辭事件處理結果(南甯一公司群發紅包通知返崗)1

員工因手機故障未領取複工紅包返崗,公司按其“自動離職”處理。

老楊2008年進入南甯某公司工作。2020年,春節假期剛過不久,該公司在微信工作群内發出複工紅包,并通知員工于當年3月1日正常上班。

群聊裡大部分員工領取了紅包并回複“收到”,但因手機落水受損,老楊并未收到相關信息。再加上疫情管控嚴格,他無法出入其所居住的村屯,其間一直沒收到公司的任何通知。

事後,老楊才從其他途徑得知複工消息,趕到單位時卻被告知,自己已被“自動離職”。

莫名“被離職”,老楊十分不服,便于2020年7月14日申請了勞動争議仲裁,裁決送達後,該公司對雙方勞動關系的解除時間及解除事由存在異議,起訴至南甯市江南區人民法院。

法院認為,南甯某公司僅在微信工作群中發出複工通知,對未能收悉的員工并未通過其他任何方式予以進一步通知,有違用人單位管理者責任。在疫情防控期間,特殊情況更應特殊對待,用人單位因此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和管理職責,但其對未能通知到位的情況放任不管,存在過錯。

而且在勞動關系解除後,該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并未依法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文件。因此,該公司作為用人單位主張解除勞動關系而未能舉證證明存在法定事由的,系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最終,法院确認老楊與該公司自2008年5月12日至2020年3月20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判決該公司向老楊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70030.8元。

法官提醒:

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暴發與長期存續,對勞動關系雙方都産生了程度不等的影響,在此情形下,部分勞動用工關系出現“時用時停”的新特點。在疫情防控逐漸常态化的當下,基于種種原因,無法正常提供勞動的情況随時可能會發生。

在此種新态勢之下,不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權利義務都發生着變化,雙方對此都需給予足夠的注意,避免發生類似糾紛。

本文由南國早報原創出品,未經許可,任何渠道、平台請勿轉載。違者必究。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職場资讯推荐

热门職場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