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全國高溫排行榜?原标題:35℃是怎樣成為高溫标準的?,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7月11日全國高溫排行榜?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原标題:35℃是怎樣成為高溫标準的?
據《勞動報》報道:申城今夏第五個高溫日已經誕生。而在未來數日裡,高溫,将成為這個城市離不開的關鍵詞。事實上,每年夏天,市民都會經曆不少高溫日。但你是否曾産生過一絲疑問:為什麼在氣象預報裡,會把35℃作為高溫的标準線呢?帶着這個有趣的問題,勞動報記者采訪了氣象部門,得知原來該标準是經過相關研究才得以制定,而全國總工會、安監總局、衛生部、人保部于2012年聯合修訂并起草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則首次對“高溫天氣”作了明确規定,使得“35℃”這一數字從此與職工權益息息相關。
氣象标準有研究
為何高溫标準是35℃呢?有較真的市民向本報提出了這樣一個頗有趣味性的問題,讓他們不解的,在諸多溫度之中,“35℃”究竟有何特殊之處,從而能夠成為高溫的“門檻”。 别說,面對這一問題,氣象專家也感到有些意外。不過,在經過仔細查閱之後,上海中心氣象台首席服務官張瑞怡告訴記者,“35℃”作為高溫報告的數據标準,還真不是随便說說,而是經過了科學的研究才得以确定。
“高溫是一個相對概念,是以一個地區相對于此處常态天氣和季節的正常溫度來界定的。高溫或者熱浪沒有一個統一的标準。一方面氣溫隻是人體感受外界環境的主要因素之一,氣象條件中相對濕度、風速和太陽輻射對體感也有重要影響。另一方面世界各地的氣候存在很大的差異,人群對冷熱的耐受力等也存在許多不同。”張瑞怡表示,盡管如此,對于一個國家而言,必須對高溫做出數值化定義,不然很容易模糊不清。因此,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竺可桢、張寶、呂炯等中國學者對中國溫度開展了較為深入研究,率先提出了高溫概念。随後,一些科學研究也表明,上海盛夏季節的平均日最高氣溫上限接近或超過35℃,說明35℃氣溫在上海盛夏屬于偏高情況。因此,上海中心氣象台根據曆史沿襲和氣象預報服務需要,以徐家彙氣象觀測站日最高氣溫≥35℃定義為高溫日,并通過當地媒體向公衆發布高溫報告,同時根據氣溫變化發布高溫預警信号。
與職工權益相關
除了氣象部門内部對高溫有規定之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12年6月29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首次對“高溫天氣”作了明确規定。《辦法》指出,高溫天氣就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衆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據了解,這是1960年頒布《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以來,時隔52年後首次修訂高溫勞動保護條例。在《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中,由于當年出台的時間較早,并未對高溫予以定義,僅以模糊的“夏季”、“高溫作業”予以代替。而現在的管理辦法則對在什麼溫度下能工作、什麼溫度下不能工作以及工作時間都有了明确的标準,并且以當地氣象台發布的為準。用人單位再不能自己說了算,勞動者權益有了法律保證。
不僅如此,在《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還對加強高溫作業勞動保護提出明确要求,如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等。
可見,對于一線職工和普通勞動者而言,“35℃”這個數字意義重大,與其高溫下的權益息息相關。
并非是全球标準
不過,很多市民恐怕不了解,其實“35℃”隻是目前我國的高溫标準線,并非是全球标準。
張瑞怡表示,通常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氣象部門會依據當地的氣候狀況來制定高溫提示或預警的标準。
高溫的研究在二十世紀有較廣泛地開展,國内外學者相繼提出了适應本國或地區高溫或者熱浪天氣的界定數值與依據。如:澳大利亞一些地區定義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為高溫天氣,持續5天以上為熱浪。日本定義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為猛暑日,也就是高溫日。緯度較高的美國東北部定義高溫為90華氏度以上,相當于33℃以上。英國習慣上把日最高氣溫超過30℃認為高溫,持續5天以上定義為熱浪。北歐的一些國家則定義為28℃以上……不一而足。(羅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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