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章節與前文民不畏威相承,繼續告誡統治者應該怎樣做。
先貼下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希有不傷其手者矣。
當人連死都不畏懼的時候,為什麼要用死讓他們害怕呢?如果百姓怕死,那麼對于作歹的人,可以抓取殺掉,誰還敢為非作歹呢?有專門負責殺人的殺,如果代替專門殺人的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哪有不傷手的。
我們可以看到,在過往的一些農民起義,往往是被逼的無可奈何之下,是那種退一步就是死,而如果起義是死,不起義也是死的時候,統治者想要再用死去威脅,已經作用不大。
放到管理上,不要把人逼到絕路。如果對方已經在絕路上,更不要逼對方。如果對方害怕,倒有很多法子。
所以,你看到現在的員工管理上,95後,00後,根本不在意你管理者,往往可以動不動就走,所以也根本不能用走之類的吓唬他們。但是對于中年員工而言,上有老下有小,還是相對看重一份穩定收入的,所以會在意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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