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興起與滅亡?提到元朝,相信所向披靡的蒙古鐵騎和蠻橫的征服是其顯著特征,而作為我國古代最獨特的王朝之一,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元朝的興起與滅亡?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提到元朝,相信所向披靡的蒙古鐵騎和蠻橫的征服是其顯著特征,而作為我國古代最獨特的王朝之一。
元朝最引人讨論的不僅僅是強大的軍事實力,還有與軍力不相符的短暫壽命。
我們知道,元朝的奠基人是著名的成吉思汗,他率領蒙古鐵騎橫掃了大半個世界,讓戰火席卷到了中亞、東歐一帶,而建立在中原的元朝也成為了一個強大的政權。
在鼎盛時期,元朝北至貝加爾湖、南極南海,東起東海,西至天山,被《元史》形容為“東盡遼左西極流沙,北逾陰山南越海表,漢唐極盛之時不及也”。按照今天的說法,那麼元朝的疆域達到了驚人的一千三百餘萬平方公裡,這廣袤的國土範圍正是其強大國力的體現。
然而,從元世祖忽必烈定國号為"元",到走向滅亡,元朝一共隻享國九十八年,稱得上比較"短命"了。那麼,強大的元朝為何會淪落至此呢?
筆者認為,在衆多原因當中,最為緻命的便是民族問題。
自古以來的中原王朝,如漢朝、唐朝,對外來民族都是大體上保持着尊重的,這才有了著名的"萬國衣冠拜冕旒"的盛景。
然而,在元朝時,民族間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和不平等。這種歧視和劃分等級的現象使得漢人備受壓迫,最終紛紛造反将元朝推翻。
要提到元朝時的民族政策,就不得不說其核心内容——"四等人制",所謂四等人制,是指将本國各民族分為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四等。其中,蒙古人是統治階層,是"國族",國家的重要職位絕大多數都隻能由蒙古人擔任,而其他民族不管能力如何都隻能為其陪襯。此外,在法律上,蒙古人也享有着極大特權,生活十分滋潤。
在蒙古人之下的是色目人,他們大多來自西域、契丹,是第二等人,能夠擔任中層官吏,少數甚至能跻身高層。
色目人之下是漢人,但此處的漢人指的是原本生活在北方,即金國統治範圍下的漢人。他們與被稱為"南人"的南方漢人、少數民族等一同處于元朝社會的最底層,被嚴格限制發展,無法擔任任何重要官職,且日常生活也處處受限。
在《元典章》裡,将對待各等級人的區别對待闡述的十分清楚:當蒙古人殺死一個漢人,那麼他需要受杖刑五十下,并賠給死者家屬少量喪葬資金;而漢人如果敢殺蒙古人,那麼就需要受死刑,且拿出大量資産來賠償蒙古人家屬。而且,典章中規定盜竊者被罰以刺字,但蒙古人、色目人都可以免于此刑,可以說此法完全隻是針對漢人、南人。
到了元朝末年,還曾經出現蒙古人、色目人毆打漢人、南人,後者不能還手,且不能攜帶寸鐵的法令,這些都是赤裸裸的歧視,當然會導緻漢人們的積怨。
最終,漢人們揭竿而起,而元朝則在明太祖朱元璋"驅逐胡虜,恢複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的口号引領下被趕回了北方的草原荒漠。可以說,錯誤的民族政策是導緻元朝滅亡的元兇。
第二大原因,便是元朝内鬥嚴重、軍力廢弛。
統一中國之初,元朝軍力強盛,鐵騎席卷之處無不是望風而靡、紛紛歸降,而等到天下太平,原本的英勇士卒變成了土豪士紳或閑散人員,逐漸不複當年之勇,而缺少戰争錘煉的新軍生于安樂,戰鬥力與前輩簡直是雲泥之别,而缺少成吉思汗、忽必烈這樣傑出領袖的領導,統治階級逐漸分化并為了争權而不斷交戰。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直到元朝末年,南方農民起義頻繁爆發之時,北方的統治者們還在因争權奪利而隻顧内亂不管江山。最終,等到朱元璋擊敗陳友諒、張士誠統一南方,北邊的元朝已經是在内戰中元氣大傷,輕易便被趕出了中原。
第三個原因,是統治者缺乏治國理政的能力,不願意吸取漢人在統治方面的先進經驗。
論兵力,元朝遠勝于南宋,但要是說到治理國家,可以說南宋的大多數大臣都擁有着元朝統治者們所不具備的治國智慧。
漢人王朝傳承千年的理念、制度原本十分值得借鑒,但統治階級卻固守于自己原本的制度,隻對漢制進行了有限的繼承。
蒙古出身遊牧部落,對于治國本就并不擅長,再加上上文所說的對漢人進行限制,不讓其擔任要職,這就導緻統治中原期間,元朝對社會的管理十分失當。在應該加以管束的地方,統治者不管不問;而應該放松的地方,統治者卻嚴加限制。
不當的治國方式導緻元朝建國後始終是"水土不服",最終的結局自然隻能是被曆史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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