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英國女王是伊麗莎白二世女王,1953年登基。要說英國女王還有沒有權力,那肯定有,隻是她手中的這些權力已經遠遠不能和古代的君王相比了。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的國家,英國女王名義上還是國家武裝部隊的統帥,但是真正的軍事指揮權在内閣,内閣以首相為主。一般來說英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自動擔任首相,但必須經過英國女王的同意,也就是任命,那女王可不可以不同意呢,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女王還從來沒有這麼做過。下面來說說英國女王手中有哪些權力。
1、 英國女王有解散議會的權力,議會解散了就要重新選首相了,所以她這個權力還是很大的。2、議會所制定的一切法律,必須要經過她的簽字才生效。3、不需要交稅。4、英國首相必須定期向英國女王彙報國家事務。5、不僅是英國,有很多國家的鈔票上印的都是她的頭像。6、女王開車不需要駕照,因為英國的駕照都是以她名義發布的,自己給自己發駕照沒有必要。7、她也是澳大利亞的君主,澳大利亞總督名義上是她在澳大利亞的全權代表。但英國女王從來沒有對澳大利亞行駛過什麼權力。8、女王擁有起訴豁免權,她無法被捕。9、沒有任何人和機構可以要求女王到法庭上作證。
還有其他的權力,就不一一列舉了,簡單地說,英國女王的權力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就是統而不治。她有代表國家對外宣戰媾和的權力,但是她并沒有治理國家的實權,雖然實權掌握在内閣首相,但是英國女王是有罷免和解散議會的權力的,隻是英國女王從來不用這個權力,也不知道他以後會不會用。就像伊麗莎白女王曾說,每一位首相都由她任命授權,盡管他們當中有些人她個人并不一定認可,但隻要是議會選出來的,她都會進行任命儀式。其實,寫到這我有個疑問,相信你們也會有,如果英國女王任性一次,選出來的首相我就不任命,那結果會怎樣呢?當然,她的這個權力一旦用了,那就是大事。
英國白金漢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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