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步是一個比較難判斷的違例,特别是在臨場執裁過程,其中會有諸多的因素來阻擾你觀察持球隊員的腳步移動。因此對于走步的準确判斷尤為需要裁判員對走步規則的深入理解。
阿裡在這篇文章中會詳細講解走步的常見情況,以便讓籃球愛好者和裁判員們能夠理解走步的細則。
走步在書面上的表達為“帶球走”,其定義為:隊員持有活球時,一腳或雙腳的運動超出了規則的限定,那就是為非法的帶球走違例。
規定
如何确立接住活球的隊員的中樞腳:接住活球時,隊員是雙腳站立在地面上
1.一隻腳擡起瞬間,另一隻腳即為中樞腳。
2.開始運球時,球離手前,中樞腳不得離開地面。
3.可以跳起中樞腳傳球或投籃,但是在球未離手前,任何一隻腳不得落回地面。這一條款就涉及到了現在網上關于談論soma步合法性的問題了。其實在這一規則的描述下,真正的soma并不違例,并沒有發生走步。此規則是在2017年時才出現。因此在2017年就有一位叫做soma的虎撲大神将踏出的一步變為跳步(下面會講到變跳步為何合法),迷惑了許多的球迷,但嚴格意義上講這又是合法的動作。當然前提是在球未離手前,任何一隻腳不得落回地面。而現在網上又有了一些較新穎的動作,那就是在轉身之後再接soma步。轉身之後的再接soma步,要怎麼看其是否違例呢?這就涉及到(1)條款中所說的,确立中樞腳。隻要我們确立了隊員轉身時的中樞腳是正确的,那這對之後的判斷就比較容易。中樞腳用錯了,那就是走步。
進一步判斷何為中樞腳:隊員在移動中和結束運球時拿球,他可走2步完成停步、傳球或投籃
規則裡面的描述過于抽象,因此阿裡就總結歸納了一下:
兩個基本點:1.獲得控制球,一隻腳或兩隻腳同時觸及地面,此為第1步。2.第1步後,可再跨出1步,此為第2步。
那何為走兩步呢?看視頻!
在這裡,我們要注意分清哪隻腳是中軸腳,一般情況下是先着地的那隻腳為中中軸腳,但是要注意看清其是屬于第1步就停住了,還是屬于2步才停住。如果是第1步就停住,那他可以用任何一隻腳作為中軸腳,如果是第2步才停住,那就隻能是用踏第1步的腳做中軸腳。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第2步是屬于雙腳同時落地,那就不能再踏步旋轉,隻能是投籃或傳球(此種情況一般是在運球結束時)。
值得注意的是,隊員不管怎麼走這兩步,始終有一個點是不能做的,那就是他不能用同一隻腳或雙腳連續觸地行進。講簡單點就是,單腳或雙腳不能連續接觸兩次地面,一跳一跳的行進。
帶球走的判罰比較難拿捏,特别是在高速行進時,裁判就更難以觀察到隊員的腳步。最重要的是,周邊的觀衆也是會影響到裁判員的判斷。
在2017年以後,一些新的籃球規則對于傳統的籃球愛好者來說難以接受,因為這讓以前的走步變為了合法。哎呀,講了點廢話,帶球走規則還有一點呢。
跌倒、躺在地上或坐在地面的隊員
上面兩點就不用過多講解了,因為阿裡相信很多人都理解這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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