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252)
【構造】象形字。甲骨文上象膝蓋,下象腳,是條小腿的形象。
【本義】《說文·足部》:"足,人之足也,在(體)下。從止(腳),從ㄩ(代表膝蓋)。"本義
為包括膝蓋和腳在内的整個小腿。
【演變】
(一)zú本義為①小腿:(孫)膑至、龐涓恐其賢于己,疾之,乃以法刑斷其兩~而黥之,欲
隐勿見(現)。
(二)後轉指②腳:千裡之行,始于~下丨假輿馬者,非利~也,而緻千裡。
(三)引申也指③動物用以行走或奔跑的器官:百~之蟲,死而不僵丨畫蛇添~。
(四)又引申指④植物的莖根:得時之菽,長莖而短~。
(五)引申指⑤某些器物下部形狀像腳的支撐: ~鼎立丨鼎~之勢。
(六)又引申指⑥事物的基部,山麓:不孝不忠者,無名以立于世,臣請從死,願葬骊
山之~丨朝采南澗藻,夕息西山~。
(七)又引申指⑦踏:生貔豹,搏豺狼,手熊罴,~野羊。
(八)又引申指⑧已,止:甯戚之為人能事面不能以~息。
(九)又引申指○9重視:然而不法禮,不~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禮,謂之有方之士。
(十)又引申指○10善于,會:成都樂籍薛濤者,善篇章,~辭辨。
(十一)又引中指○11值得:是四國者,專~畏也丨行将為人所并,豈~托乎。
(十二)又引申指○12可以: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以相國丨言不~以求正,謀不~以決事。
(十三)用作形容詞,又引申指○13充實,充裕,完備:學然後知不~,教然後知困。
(十四)又引申指○14富裕,使富裕:古之畜天下者,無欲而天下~,無為而萬物化,淵靜
而百姓定。
(十五)又引申指○15滿足,使滿足:禍莫大于不知~,咎莫大于欲得。
(十六)又引申指○16多:白帝城邊~風波.瞿塘五月誰敢過。
(十七)又引申指○17難:避天下之逆,從天下之順,天下不~取也丨漢堅守而不動,進則不
得攻,退則不能解,故楚兵不~罷(疲)也。
(十八)如今又特指○18足球和足球運動:女~丨~壇。
(十九)由充足,引申用作副詞,指○19夠得上:此中人語雲:"不~為外人道也。"丨微
不~道丨不~為憑。
(二十)又表示○20充分達到某種數量或程度:此自~用,豫州但觀瑜破之丨一月~能完成
丨三天~夠。
(二十一)又用作○21姓。
(二十二)jù又引申指○22過,過分:巧言、令色、~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
(二十三)又引申指○23培土:春辟勿時,苗~本。
(二十四)又引申指○24增補,接連:逃于後庭,以晝~夜;三月一出,意猶未惬丨左右阿
谀甚衆,不待臣音複谄而~。
注意:足與腳的異同。"足"上古指包括膝蓋在内的下肢,後也指現在的腳;
"腳"上古指小腿,中古後才漸指身體最下部接觸地面的肢體部分。
【組字】如今既可單用,也可作偏旁。是《說文》部首。現今仍設足部。凡從足取義的字
皆與腿腳、行動等義有關。
△以足作義符的字有:趴、趸、足、趿、趼、趺、跂、距、趾、躍、跄、踢、踐、跖、跋、
跌、跗、跞、跚、跑、跎、跏、跛、跬、跨、跷、跸、跣、跹、跳、跺、跪、路、跻、跟、
趁、躊、踉、蹦、踔、踝、踢、踏、踬、踩、踮、路、腳、蹤、踞、蹀、踹、踵、蹒、踱、
蹄、蹉、蹁、蹂、蹑、蹒、蹋、蹈、蹊、蹇、蹙、蹩、躇、蹤、蹦、跚、蹶、蹼、蹯、蹴、
蹲、蹭、蹿、蹬、躁、躅、躏、躔、蹴、躜、躞。
△以足作聲符的字有:促、捉、浞、娖、龊。
·由(253)
【構造】象形字。甲骨文、金文皆象竹木編的盛器形。古文和篆文整齊化。隸變後楷書寫作
甾。俗作由。如今二字表義有分工。
【本義】《說文》失收。《集韻·尤韻》:"由,因也。"所釋為引申義。從甲骨文看,本義為
竹木編的盛器。與"甾"是同一個字。
【演變】
(一)yóu本義為①竹木編的盛器。此義後作"甾"。
(二)因為這種盛器多用于漉淋,酒、鹽等物從此而産生,故用作名詞,引申指②原因:
有臧武仲之知,而不容于魯國,抑有~也丨因~丨原~。
(三)又引申指③機緣,機會,途徑:無~會晤,不任區區向往之至丨雖欲從之,末~也
已丨緣~丨情~。
(四)用作動詞,又引申指④經過:誰能出不~戶?何莫~斯道也?
(五)又引申指⑤踐,行: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隘與不恭,君子不~也。
(六)又引申指⑥遵循,遵照:得志,與民~之;不得志,獨行其道丨大小~之。
(七)又引申指⑦用,任用:詐誣之道,君子不~丨以晉國之多虞,不能~君子,使吾子辱
在泥塗久矣,武之罪也。
(八)又引申指⑧輔助:~頤,厲吉,利涉大川。
(九)又引申指⑨為,從事:凡出言談,~文學之為道也,則不可而不先立義法。
(十)又引申指○10欲要:齊君~謙(兼)殺之,恐不辜;猶(欲)謙釋之,恐失有罪。
(十一)進而引申指○11聽憑,順從:為仁~已,而~人乎哉?丨聽天~命丨身不~已丨信馬~缰。
(十二) 用作介詞,引進憑借、依據,相當于○12據,根據:~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結論丨
~此可知。
(十三)原因也是一種憑借,故又引進相關的原因,相當于○13因,因此:~是感激,遂許
先帝以驅馳。
(十四)又引進動作變化的來源或起點,相當于○14自,從:~堯、舜至于湯,五百有餘歲
丨~南往北丨~衷。
(十五)又引進動作的施事,相當于○15讓:這事~他負責。
(十六)又引進對象,相當于○16于,向:别求聞~古先哲王,用康保民。
(十七)又通"猶",指○17如同,好像;誠如是也,民歸之,~水之就下,沛然誰能禦之?
(十八)又指○18還,仍然:雄圖霸迹,隐轸~存。
(十九)又通"猷",指○19謀劃:乃~裕民,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
(二十)又通"繇(zhòu) ",指○20卦兆之占辭:乙,又言兆之~曰:"飨矣!"
(二十一)又通"迪(dí)",指○21道,道路:易初本~兮,君子所鄙。
(二十二)又用作○22姓。
(二十三)yāo用作"冶由",形容○23女子笑的樣子:冶~笑,目流眺。
【組字】如今既可單用,也可作偏旁。《說文》失收。現今歸人田部。凡從由取義的字皆
與盛器、因由等義有關。
△以由作聲符的字有:郵、抽、岫、油、迪、妯、宙、柚、軸、胄、鈾、袖、蚰、舳、笛、
釉、鼬。
·失(254)
【構造】會意字。金文從手,像有物從手中滑落之狀,會遺失之意。
【本義】《說文·手部》:"失,縱也。從手,乙聲。"将掉落之物視為乙聲,就成了形聲字。
本義為不慎丢掉,原有的沒有了。
【演變】
(一)shī本義為①不慎丢掉,原有的沒有了:王用三驅,~前禽丨遺~。
(二)引申指②遺漏:賞施于告奸,則細過不~丨故得不酬~,功不半勞。
(三)又引申指③使消失不見:伯仲之間見伊呂,指揮若定~蕭曹丨霧~樓台,月迷津渡,
桃源望斷無尋處。
(四)又引申指④損失:今将軍為秦将三歲矣,所亡~以十萬數,而諸侯并起滋益多。
(五)失掉則不見,又引申指⑤找不到:欲橫奔而~路兮,堅志而不忍丨關山難越,誰悲~
路之人?
(六)又引申指⑥沒控制住,沒把握住:凡國~火,野焚萊,則有刑罰焉。
(七)又引申指⑦沒有達到目的、願望:治家者不敢~于臣妾,而況于妻子乎?丨怅然自~。
(八)又引申指⑧改變(常态):大驚~色丨兩眼~神丨~常。
(九)又引申指⑨錯過,耽誤:奉不可~,敵不可縱丨雞豚狗彘之畜,無~其時,七十者可
以食肉矣丨機不可~丨坐~良機丨~之交臂。
(十)又引申指○10違背,背離:故士窮不~義,達不離道丨~信。
(十一)用作名詞,指○11過錯:智者千慮,必有一~丨聞秦有十~,其一尚存。
(十二)yì又引申指○12奔逃:善則善矣,雖然,其馬将~。
(十三)又引申指○13佚樂:君子敬而無~,與人恭而有禮。
(十四)又引申指○14閑散:賢俊~在岩穴,大臣怨于不以。以上三義後另加義符人寫作
"佚"來表示。
(十五)又引申指○15放縱,放蕩:長幼無等則倍,貧富無度則~。此義也作"泆"。
(十六)又引申指○16超過:夫天地之氣,不~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此義後用"轶"
或"逸"來表示。
【組字】如今既可單用,也可作偏旁。不是《說文》部首。現今歸入大(或丿)部。凡從失
取義的字皆與遺失、放縱等義有關。
△以失作聲兼義符的字有:佚、泆、轶。
△以失作聲符的字有:叠、昳、鐵、瓞、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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