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定義?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批準了《兒童權利公約》,并與各人民團體、國際組織、新聞媒體以及個人共同努力,把本公約規定的義務從單純意向角度上的宣言轉變成為改善所有中國兒童的生活的具體行動方案《兒童權利公約》于1992年4月1日開始在中國正式生效《兒童權利公約》由聯合國1989年11月20日大會通過,是有史以來最為廣泛認可的國際公約,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兒童的定義?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批準了《兒童權利公約》,并與各人民團體、國際組織、新聞媒體以及個人共同努力,把本公約規定的義務從單純意向角度上的宣言轉變成為改善所有中國兒童的生活的具體行動方案。《兒童權利公約》于1992年4月1日開始在中國正式生效。《兒童權利公約》由聯合國1989年11月20日大會通過,是有史以來最為廣泛認可的國際公約。
2019年8月22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為了保護兒童個人信息安全,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審議通過《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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