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的看法?作者:北京林業大學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 楊朝霞,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生态文明的看法?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作者:北京林業大學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 楊朝霞
所謂“生态文明”,是指人類社會為全面地認識自然、自覺地尊重自然、積極地适應自然、合理地利用自然、公平地分配自然和科學地保護自然,以實現生産發達、生活美好、生态平衡之“三生”共赢的高質量發展而創造的所有物質、精神和制度等方面積極成果的總稱。通常而言,生态文明重點是指人類社會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以環境容量、資源禀賦和生态承載力為基礎,全面、有效、科學、合理地保護自然而創造的所有積極成果。換言之,生态文明的核心内容是指為保護生态環境和節約自然資源而創造的人類文明成果。
生态文明是堅持以人為本的文明,是在人類社會中将“生态”與“文明”進行融合的文明,是将人的生态性、動物性、智慧性與主體性、能動性和社會性融為一體的文明。換言之,隻有經濟生産繁榮發達(重點是工農産品和社會服務供給充足)、人民生活幸福美好(重點是環境資源分配公平)、自然生态良性平衡(重點是生态産品和生态服務供給充足)的“三生共赢”,才是真正的生态文明。
從外在形态上看,生态文明可體現為如下幾個方面的内容。一是物質文明,如經人工輔助而形成的清潔空氣、美麗景觀等生态産品,都江堰等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工程,“三北”防護林生态保護和建設工程。二是行為文明,如清潔生産、綠色消費、垃圾分類、排污交易、植樹造林、污染治理等文明行為。三是精神文明,如天人合一的思想觀念,敬畏自然、善待生命的倫理道德,保護環境的工程技術和清潔生産工藝,《寂靜的春天》《瀕臨失衡的地球》等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态環境的文學藝術作品等。四是制度文明,如《環境保護法》《黨政領導幹部生态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于全面加強生态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等旨在保護生态環境、節約資源能源、維護環境正義的法律法規、黨紀黨規、政策文件等。
從社會發展形态上看,生态文明是一種以實現生産發達、生活美好、生态平衡之“三生”共赢的高質量發展為原則,以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和保護自然為倫理準則,形成資源節約和環境良好的空間格局、産業結構、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新型經濟社會發展形态。如果說原始文明是“白色文明”,農業文明是“黃色文明”,工業文明是“黑色文明”,那麼,生态文明就屬于“綠色文明”。要注意的是,生态文明并非一個可以與原始文明、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完全并列的獨立的人類社會形态,而是對傳統文明特别是工業文明進行生态化改造所形成的新型文明狀态。換言之,生态文明的主要内容還是工業文明和農業文明,隻不過是屬于生态化的那部分工業文明和農業文明。
從實質内涵來看,生态文明重點包括如下幾個方面的要求。一是科學認識自然,特别是認識自然的結構組成、屬性特征和運動規律。二是自覺尊重自然,特别是尊重物物相關律、相生相克律、能流物複律、負載定額律、時空有宜律、協調穩定律等自然規律。三是積極适應自然,特别是适應滄海桑田的自然運動、演化變遷并積極應對各種自然災害。四是合理利用自然,特别是以環境友好、資源節約、生态平衡的方式利用自然。五是公平分配自然,特别是處理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态環境保護中的個體公平、城鄉公平、流域公平、地區公平和國際公平。總之,要堅持以人為本,保障民生,維護好社會公平。六是有效保護自然,包括方法綜合、手段有力、方式合理(能體現差異化要求,不搞“一刀切”“一鍋煮”)、成本低廉(經濟代價和利益損失的最小化)、标本兼治等等。
回顧人類社會的曆史,一些文明之所以會衰落,主要是由于人們糟踏或者毀壞了幫助人類發展文明的環境。有鑒于此,我們必須把文明與自然聯系起來,并将其作為“千年大計”,全面推進生态文明建設。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環境權的證成、構造和救濟研究”(15BFX148)的中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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