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關于安徽亳州的一位韓先生續娶了小姨子為妻的消息,在網上引起了不少的熱議,可以說是議論紛紛,衆說紛纭,且莫衷一是,比較熱烈。那麼,小姨子嫁給親姐夫真的合适嗎?熱議歸熱議,事實歸事實。
韓先生的妻子是在幾年前生産第二個孩子時難産而去世的,她留下的孩子是由她的母親和妹妹幫助撫養的,為此這個孩子從小就一直都喊自己的小姨為“媽媽”。由于韓先生為人忠厚老實,和丈母娘一家也相處得非常和睦融洽,所以在其丈母娘的主張決定下,就讓他的小姨子嫁給了他。當然,這位小姨子也是自願同意的。因此,為人厚道的韓先生還準備為自己和小姨子的結婚重組家庭,補辦一場像樣的婚禮哩。
從法律層面來說,小姨子嫁給親姐夫是合法的,因為隻要他們倆都是單身,且又是雙方自願,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就是可以結婚的。法律上禁止結婚的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旁系血親不能結婚,另外屬于重婚的人也是不能結婚的。而韓先生的小姨子雖然是已故妻子的親妹妹,但是不屬于血親關系,且妻子已經離開人世,所以小姨子隻要是自願嫁給他,他也願意娶她,就是可以結合成為合法夫妻的。
從倫理層面來說,小姨子嫁給親姐夫,不管是什麼情況,都是一件不會被大家輕易接受的事情。即使是姐姐已經去世,在倫理道德上都會讓許多人不能夠理解和認同的。因為受傳統的舊觀念影響,在人們的心目中,親姐夫迎娶小姨子是件不夠道德,不夠光彩的事情,而且還含有不符合倫理的成分和嫌疑,總之是不被人們看好和贊同的。尤其是如果姐夫和親姐姐離婚後,再和小姨子結婚的話,那麼這兩個人都是會受到大家的道德譴責和唾罵的。
以情感層面來說,這位小姨子嫁給自己的親姐夫為妻,應該是某種純真親情的具體表現。自從她的姐姐去世後,她就幫助姐夫照料和撫養兩個孩子,甚至孩子就喊她為“媽媽”,可見她與孩子們之間的感情已經非常深厚了,為了更好地照顧這兩個孩子和這個家,更是為了孩子們的将來着想,即使姐夫再重新找其他人結婚,估計都不會像自己這樣對待孩子。所以在母親的建議下,她才願意嫁給姐夫,并表示不想再要自己的孩子了。
綜上所述,這個小姨子嫁給親姐夫事件,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在倫理道德上還是讓人有點難以接受,在情感上相信會被這位小姨子的真誠做法所感動和信服。“人間自有真情在”,在此就讓我們為這位小姨子和她的親姐夫韓先生,以及他們的整個家庭,送上我們的最誠摯的美好祝福吧,祝他們的生活美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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