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稅小微,我在給員工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導入時遇到了問題,可以幫幫我嗎?
沒問題,這就為您介紹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導入專項附加扣除的操作以及常見問題解答~
01 系統操作
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可以通過導入功能實現員工的相關信息采集。
第一步: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第二步:點擊【導入】,将提前收集好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放入對應文件夾中。
第三步:點擊【報送】。
02 常見問題
問題一:扣繳客戶端批量導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提示部分導入成功。如何處理?
答:在導入失敗的情況下,扣繳客戶端會在導入文件夾裡面生成一張導入失敗的錯誤信息表。請查看具體錯誤原因,将對應内容修改完善後重新導入即可
問題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導入時提示“個人信息在系統中不存在,無法導入”,如何處理?
答:請在扣繳客戶端人員信息采集模塊中導入或錄入提示的相關人員信息,并進行人員信息報送。
問題三:選擇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如何處理?
答:
情況一:納稅人自行在遠程端采集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納稅人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等自行更新。通知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點擊【下載更新】,下載最新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情況二: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由扣繳義務人在客戶端采集的,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給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點擊【修改】,更新填報信息。
問題四:扣繳客戶端軟件,導入員工提交上來的專項附加扣除電子表格時,為何無法選擇具體的電子表格?
答:扣繳客戶端中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批量導入,隻能通過文件夾。系統會把該文件夾裡面所有的專項附加扣除電子表格全部導入。
問題五:若納稅人選擇由扣繳義務人方式扣除個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每月都向扣繳義務人提交專項附加扣除電子表格?
答:對于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未發生變化的,每個扣除年度隻需要向扣繳義務人提供一次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即可,無需按月提供。
問題六:員工沒能及時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給扣繳義務人,可不可以下個月補報?
答:扣繳義務人根據員工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如果員工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後月份補報,由扣繳義務人在當年剩餘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員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如員工A在2022年3月份向單位首次報送其正在上幼兒園的4歲女兒相關信息,則當3月份該員工在本單位發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3000元(1000元/月×3個月)。到4月份該員工在本單位發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4000元(1000元/月×4個月)。
問題七:單位員工如果2022年1月份沒有采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3月份才開始采集,預繳稅款會有差異嗎?
答:綜合所得采用累計預扣法計稅: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對于員工個人來說,在專項附加扣除采集後每次申報時會累計扣除前幾個月的總和,納稅年度結束後在次年3-6月進行個人年度彙算清繳申報時多退少補。
問題八:如果員工一年内都沒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給扣繳義務人怎麼辦?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内,員工如果沒有及時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扣繳義務人,以緻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稅未享受扣除的,員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于彙繳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彙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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