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涼山市山體崩塌?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9月24日四川省應急管理廳發布四川峨眉山市樂都鎮“8.12”罩棚坍塌較大生産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2018年8月12日下午15時40分左右,峨眉山市永輝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在搭建罩棚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因局部坍塌,造成7名施工人員墜落,1人當場死亡,6人受傷,其中4名重傷人員搶救無效死亡的較大生産安全事故 ,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四川省涼山市山體崩塌?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9月24日四川省應急管理廳發布四川峨眉山市樂都鎮“8.12”罩棚坍塌較大生産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2018年8月12日下午15時40分左右,峨眉山市永輝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在搭建罩棚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因局部坍塌,造成7名施工人員墜落,1人當場死亡,6人受傷,其中4名重傷人員搶救無效死亡的較大生産安全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号)和《四川省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省政府令第225号)的相關規定,樂山市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峨眉山市樂都鎮“8.12”罩棚坍塌較大生産安全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同時,聘請了建築施工方面的技術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直接原因
經調查,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單位組織勞務人員在主體基本完工、集中堆載彩鋼瓦的罩棚桁架上方作業(鋪裝彩鋼瓦、進行檩條焊接),由于罩棚自身結構體系不合理,施工工藝和施工組織不科學,緻使鋼立柱偏心受壓,桁架結構失穩,鋼柱下無有效連接,預埋鋼筋受剪脆斷導緻傾覆,造成局部坍塌,使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7名作業人員從約13米高處墜落,釀成傷亡事故。
事故間接原因
1.事故罩棚的施工單位(樂山市五通橋區福嶺門窗經營部):無資質承攬該罩棚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不力,盲目組織冒險施工,是事故發生的主要間接原因。
2.事故罩棚業主單位(峨眉山市永輝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履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産監督管理不力。是發生事故的重要間接原因。
3.屬地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安全生産紅線意識不強,對安全生産工作重視不夠,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也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峨眉山市樂都鎮“8.12”罩棚坍塌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和《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建議對峨眉山市樂都鎮“8.12”罩棚坍塌較大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及人員作如下處理:
(一)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人員(3人)
1.馬明嶺(五通橋福嶺門窗經營部法人)
2.易譚友(永輝公司實際控制人)
3.魏勇(永輝公司法人代表)
(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理的人員(8人)
1.對峨眉山市樂都鎮安辦工作人員龔永旭政務立案,并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2.對峨眉山市樂都鎮黨委委員,分管安全、違建工作副鎮長李慶政務立案,并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3.對峨眉山市樂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鄧勁松書面誡勉;
4.對峨眉山市經信局能源安全股股長姚世明政務立案,并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5.對峨眉山市經信局分管安全生産工作副局長熊蔚書面誡勉;
6.對峨眉山市住建局建管股股長李治有書面誡勉;
7.對峨眉山市住建局副局長周俊談話誡勉;
8.對峨眉山市政府副市長任罡談話誡勉。
(三)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單位和人員
1.樂山市五通橋區福嶺門窗經營部
2.峨眉山市永輝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3.張德富:勞務作業人員組織者,現場管理(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管理不力,施工人員不戴安全帽,組織的高處作業、焊接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不佩戴安全帶。違章指揮,現場管理混亂,憑經驗、按習慣施工,桁架嚴重承載;因其在事故中受重傷,深度昏迷,後于8月23日死亡,調查組未能對其進行談話調查,建議不對其作出處理。
4.趙興偉,罩棚施工勞務人員組織者
(四)其他建議
1.責成樂都鎮政府向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2.責成峨眉山市委、市政府向樂山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總台央視記者 黃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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