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書法要善于總結前人的規律,再用規律來指導書寫。在曆代行書大家如王羲之、米芾、蘇轼、董其昌、文征明等人的行書中,結構特征非常明顯,與楷書有很大的區别,學好行書就要掌握其結構特征開始。
一些書法愛好者不明白這些道理,把楷書的筆畫連寫起來就以為是行書,那樣寫出來的字味同嚼蠟,往往苦練數年也不得行書要領。下面就來講講行書的結構原則:
01加大疏密對比
如《宋·米芾·德忱帖》“常”字上半部分疏朗,留白很多,下半部分緊密,留白極少,形成鮮明對比。
02部分筆畫格外張揚
如《晉·王羲之·如常帖》中“淡”字,左邊的三點式用筆粗壯,右邊用筆輕盈,形成明顯的左重右輕對比。
04形成高低錯落之态
這是宋代書法家蘇轼的典型風格,據說可以産生一種飛揚之勢,如《宋·蘇轼·黃州寒食詩帖》中的“死”字。
05收放更加誇張
如《明·董其昌·行草書卷》中的“神”字,最後一筆特别誇張。這種筆畫在一個篇章之中不能沒有,但又不能多用。
06往往形成欹正對比關系
欹正對比應用的最好的是王羲之,結字非常大膽,典型的如《晉·王羲之·普覺國師碑》中的“崇”字。
07合體字往往形成開合之勢
左右結構倘若平行則很單調,适當的布局則趣味無窮,典型的如《明·文征明· 紀行詩》中的“得”字呈下開上合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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