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人民政府網站獲悉,成都發布支持音樂産業發展促進國際音樂之都建設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十四五”期間,實現數字音樂、音樂演藝、原創音樂等領域高質量發展和“音樂+”延伸領域快速融合發展,提升成都音樂産業整體發展水平。着力引培一批國際知名的音樂企業和音樂人才,創作一批體現國際化和天府特色的音樂作品,塑造一批有國際影響力的音樂IP,培育具有一流運營水平的演藝場館和樂團,形成一批标杆化、産業化、規模化的音樂融合聚集區,夯實國際音樂之都建設的産業基礎,提升城市音樂文化對外影響力。力争到2025年,成都音樂及其相關産業年産值突破1000億元。
加大音樂産業重點領域人才引進
探索構建有影響力的數字音樂基地
人才是發展的關鍵,實施意見提出,成都将引培音樂人才,壯大市場主體。瞄準國内外音樂行業領軍人才、創新人才,加大音樂創作、音樂演藝、劇場運營、産業經營等重點領域人才引進和培育力度。對音樂企業年産值上台階實施獎勵,首次超過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50萬元;首次超過5000萬元,一次性獎勵100萬元;首次超過1億元,一次性獎勵200萬元;音樂企業上市融資,按照成都市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相關政策給予獎勵。
發展音樂産業要做好版權服務,成都将激勵原創音樂,強化版權服務。具體來看,成都将鼓勵相關主體設立優秀原創音樂扶持基金,對優秀音樂作品進行資助或獎勵,支持成都市重點音樂作品或劇目參與國内外重要音樂藝術獎項評獎。鼓勵區塊鍊、衛星授時等相關技術的應用,充分發揮新興技術在确權及侵權證據保存等方面的作用;鼓勵音樂版權交易,培養付費消費習慣,支持音樂版權維權。對音樂企業和機構發展原創音樂孵化平台、音樂版權交易平台、原創音樂作品或劇目等項目,視項目綜合效益,給予實際投資額50%以内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獎勵。
數字音樂領域也将得到發展。成都将支持平台型音樂企業建設打造國際一流的數字音樂創作、生産、傳播、消費等音樂平台;鼓勵數字音樂行業拓展雲演藝、線上直播、音樂社區等新業态、新内容,大力開發新興數字音樂産品和數字音樂服務,提升數字音樂内容創新能力和行業競争力。促進中國标準錄音制品編碼等在數字音樂單曲登記、認證、音樂付費等方面的廣泛應用,鼓勵打造在線音樂行業大數據平台,探索構建有影響力的數字音樂基地。對在蓉發展數字音樂平台、數字音樂制作、在線音樂新産品等各類項目和業态,視項目綜合效益,給予實際投資額50%以内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獎勵。
鼓勵“音樂+”融合發展項目
最高給予300萬元支持獎勵
此外,成都将鼓勵引進國際知名音樂演藝IP落戶成都,提升中國音樂金鐘獎、“蓉城之秋”國際音樂季、國際友城青年音樂周、金芙蓉音樂比賽等品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國際化音樂賽事、演藝品牌活動和在蓉開展音樂劇目試演、首演,引導高品質音樂節、音樂會、演唱會等各類音樂演藝在蓉聚集。鼓勵各地依托公共空間,支持開展街頭藝術表演、音樂快閃、音樂光影秀等,塑造城市音樂文化風景線。對在蓉舉辦或打造的各類音樂演藝品牌項目,視項目綜合效益,給予實際投資額50%以内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獎勵。
成都還将鼓勵發展“音樂+”,促進融合創新。圍繞“音樂+科技”,支持音樂藝術院校、科研院所、音樂企業廣泛參與新興技術與音樂産業的創新融合,探索“音樂+5G”等新模式,孵化音樂科技平台或園區。支持“音樂+旅遊”全新業态發展,依托旅遊資源,融入音樂元素,打造音樂主題公園、旅遊演藝、鄉村旅遊綜合體等有吸引力的音樂融合新項目。探索“音樂+商業”發展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開發、運營音樂演藝空間,投資新建、改建用于音樂産業業态經營的商業綜合體或社區。鼓勵“音樂+會展”,支持有關博覽會與音樂演藝結合,打造音樂教育、音樂器材、音樂生活等相關主題或融合展會。對“音樂+”融合發展項目,視項目綜合效益,給予實際投資額50%以内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支持獎勵,對獲評國家和省市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的,按成都市市級文化産業發展專項政策給予獎勵。
實施意見提出,支持音樂企業積極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倡議,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先進商業模式、優秀音樂産品和高層次音樂人才,合作發掘成都文化資源,開發音樂産品。鼓勵支持成都音樂企業對外投資合作,拓展對外業務,提升音樂企業國内外競争力和影響力。對“引進來”和“走出去”的音樂項目,視項目綜合效益,給予實際投資額50%以内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獎勵,對獲評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的,按成都市市級文化産業發展專項政策給予獎勵。
紅星新聞記者 彭驚
編輯 柴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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