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考主觀題難嗎?平安南甯網訊(廣西法治日報記者 黃世钊)南甯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知識考試辦法作修改6月29日,南甯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後的辦法,新辦法自通過之日起施行,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律考主觀題難嗎?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平安南甯網訊(廣西法治日報記者 黃世钊)南甯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知識考試辦法作修改。6月29日,南甯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後的辦法,新辦法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2013年2月17日,南甯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南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知識考試辦法》。2016年9月21日,南甯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對該辦法作了修改。自該辦法實施以來,南甯市人大常委會對拟任命人員進行法律知識考試,增強拟任命人員的民主法治意識和依法履職能力。近年來,南甯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幹部職權有所調整,為進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制度,促進任前考試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有必要對辦法進行修訂。
新辦法對任前考試的對象進行了調整,将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列為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考試對象。經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南甯市茅橋地區人民檢察院”更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茅橋地區人民檢察院”,且單位隸屬關系已于2021年1月8日正式變更,由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直派直管,幹部管理權限相應調整。因此,原辦法規定的“茅橋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不再作為考試對象。
新辦法将法治思想和監察法、公務員法、國家賠償法以及與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列入考試内容。
為了持續增強法律知識考試這項工作的嚴肅性,提高參考人員對考試的重視程度,發揮考試的效用和作用,新辦法增加積極推進考試電子化建設的有關内容,并将原來規定的開卷考試改為閉卷考試。新辦法還對原辦法中關于考試不合格的處理内容完善、整合,規定考試實行百分制,成績六十分及以上的,為考試合格。考試不合格者,應當補考至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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