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用途
适用于撲救各類可燃、易燃液體和固體物質引起的火災。具有滅火後不留痕迹、不導電、不污染物品、沒有水漬損失、滅火效果好、價格低廉等優點。
1.1适用場所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可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a.滅火前可切斷氣源的氣體火災。
b.液體火災或石蠟、瀝青等可熔化的固體火災。
c.固體表面火災及棉花、織物、紙張等部分固體深位火災。
d.電器火災。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不得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a.硝化纖維、火藥等含氧化劑的化學制品火災。
b.鉀、鈉、鎂、钛、锆等活潑金屬火災。
c.氫化鉀、氫化鈉等金屬氫化物火災。
适用場合:适用于圖書、檔案等珍貴資料庫房、變配電室、通訊機房、飛機庫、汽車庫、船艙、中心控制室、軋機、印刷機、電站、浸漬油槽等場所的火災保護。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有兩種應用方式,即:全淹沒滅火系統和局部應用滅火系統。全淹沒滅火系統應用于撲救封閉空間内的火災,滅火劑均勻充滿整個空間;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應用于撲救不需封閉空間條件的具體保護對象的非深位火災,滅火劑直接噴射,持續一定時間。
1.2主要技術參數
系統結構
滅火系統主要由自動報警滅火控制系統、滅火劑儲瓶、瓶頭閥、啟動氣體儲瓶、電磁瓶頭閥、選擇閥、稱重裝置、單向閥、壓力開關、框架、噴嘴、管道等設備組成。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結構圖
系統工作原理
對于系統不同的控制方式,其工作原理如下:
3.1自動控制
将報警滅火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選擇鍵撥到“自動”位置時,滅火系統處于自動控制狀态,當防護區發生火情,感煙探測器與感溫探測器同時發出火災信号,報警滅火控制器即發出聲、光報警信号,同時發出聯動指令,關閉聯鎖設備,經過一段延時時間,發出滅火指令,打開電磁瓶頭閥釋放啟動氣體,啟動氣體通過啟動管道打開相應的選擇閥和瓶頭閥,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
3.2電氣手動控制
将報警滅火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選擇建撥到“手動”位置時,滅火系統處于手動控制狀态。當防護區發生火情,可按下手動控制盒或控制器上啟動按鈕即可按規定程序啟動滅火系統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在自動控制狀态,仍可實現電氣手動控制。
3.3機械應急操作
當防護區發生火情,而控制器不能發出滅火指令時。應通知有關人員撤離現場,關閉聯動設備,然後拔出相應電磁瓶頭閥上的安全插銷,操作手柄即可打開電磁閥,釋放啟動氣體。啟動氣體打開選擇閥、瓶頭閥、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
3.4緊急停止操作
當火災警報已發出,在延時時間内卻發現有異常情況,不需啟動滅火系統進行滅火時,可按下手動控制盒或控制器上的緊急停止按鈕,即可阻止控制器滅火指令的發出。
系統動作程序方框圖
系統操作規程
5.1操作者應認真閱讀本産品使用說明書,熟悉相關圖紙資料。
5.2本系統裝置與自動報警滅火控制系統一起,組成完整的火災報警滅火系統,具有自動、電氣手動、機械應急手動三種控制方式。建議在無人的防護區采用自動控制方式,有人的防護區采用手動控制方式。
5.3系統釋放介質前,所有人員必須在延時期内撤離現場。釋放完畢後,必須确認氣體排出後,工作人員才能進入現場。
5.4當需機械應急操作時,具體操作如下:
5.5系統噴放後,應及時将選擇閥、壓力開關、單向閥、瓶頭閥等複位,并更換有關零件。
維護保養
6.1本系統是新型的高效滅火系統,自動化程度高,密封性能要求很嚴格,因此必須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制度,并由受過專業培訓的人員負責進行經常性維護、檢查,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态。
6.2維護檢查人員必須熟悉本裝置的結構原理,工作性能,動作程序及各部件的結構原理,拆裝工藝。必要時,可委托本公司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
6.3每周的維護保養工作
6.3.1檢查啟動氣體儲瓶的啟動氣體壓力的壓力表示值在正常儲存溫度環境下應處于壓力表的綠色區範圍内,否則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予重新充壓。
6.3.2檢查稱重裝置表面應無破損,并處于正常工作狀态,否則應聯系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處理。
6.3.3檢查洩漏報警器應無報警信号,如有洩漏報警信号應聯系專業維修人員查明報警原因并排除故障。
6.4每月的維護保養工作
6.4.1對滅火劑儲瓶組件、啟動氣體儲瓶組件、選擇閥、液流單向閥、金屬軟管(連接管)、集流管、氣流單向閥、啟動管路、系統管網與噴嘴等全部零部件進行外觀檢查,應無碰撞變形及其它機械性損傷,表面應無鏽蝕,保護塗層(油漆層、鍍鉻層、鍍鋅層等)應完好,否則應及時保養;零部件如有碰撞變形及其它機械性損傷,應聯系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更換。
6.4.2系統所有銘牌應清晰,安全标志應完整,否則需完善。
6.4.3檢查電磁瓶頭閥、瓶頭閥、選擇閥及壓力開關等部件應處于正常狀态,如有動作過,或鉛封無完好,應查明原因恢複其正常狀态。
6.5每季的維護保養工作
6.5.1檢查滅火劑輸送管道和吊架、及稱重裝置等的固定應無松動。
6.5.2金屬軟管(連接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
6.5.3各管道及噴嘴孔口應無堵塞。
6.6每年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
6.6.1從電磁瓶頭閥上卸下電磁鐵,用自身的滅火控制線路進行通電,應啟動正常。無異常現象方可繼續使用。(為防止系統意外噴放,此時應先将啟動管路與啟動氣瓶脫開)
6.6.2檢查滅火劑輸送管道,如有損傷與堵塞現象,應對其進行氣密性試驗和吹掃。
6.6.3對每個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拟自動啟動試驗。
6.6.4以上工作進行後,應對整個系統進行全面維護、保養,保證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态。
6.7每三年應對金屬軟管(連接管)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和氣密性試驗,性能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如發現老化現象,應進行更換。
6.8滅火劑儲瓶、啟動氣體儲瓶的使用、管理及定期檢驗應按照國家《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要求執行。
6.9本系統滅火啟用後,應将下列部件複位,使其工作正常,方可繼續使用。
(a)控制器(按現場安裝設備廠家提供的使用說明書);
(b)壓力開關;
(c)啟動鋼瓶重新充裝壓縮空氣,充裝壓力為模拟壓力(實際為8.0MPa);
(d)動作過的選擇閥;
(e)瓶頭閥;
(f)按設計要求重新充裝介質;
(g)所有金屬軟管(連接管)和啟動管路的各連接處,必須安裝正确,保證密封。
6.10系統啟動複位後應确保系統複位到正常工作狀态。
6.11保養、檢查、維修、試驗必須進行詳細記錄,建立系統設備使用技術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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