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禁于未發”是源于《禮記.學記》所提出的一個教學原則,“大學之法,禁于未發之謂豫。”意指在不良行為和習慣形成之前,教育措施就走在前頭,消滅在萌芽狀态。如果不良行為和習慣己經形成、發生,再去禁止,則積習已深,雖盡大力也極難矯正。
《禮記.學記》是《禮記》中論述教育的一篇文章
西漢戴聖所編寫《禮記.學記》中的原文是這樣寫的:“大學之法,禁于未發之謂豫,當其可之謂時,不陵節而施之謂孫(順),相觀而善之謂摩。此四者,教之所由興也。”
“豫”,是預防的意思;“未發”、是指十五歲以下。“可”:二十歲以上。“不陵節”:對長者、才者不教小,對幼者、鈍者不教大,泛指不超越。
《禮記》中這段話的意思是:正确的教學方法有四方面:
- 對十五歲以下未成年的人,由于用意專一,易于接受,對他們施教應防泛于未然,這叫“予”。
- 對二十歲以上的成年人,是施教最好時機,這叫“時”(抓住時機)。
- 對年長和才智聰慧的人,施教方法則須順應其各自特點,年長而聰慧的教大教多,年少而頑鈍的教小教少,實行因人因才施教,這叫“順”。
- 堂課個别提問,相互提問,能者為師,教學相長,這叫“摩”。
做好這四點,是施教能夠得到成功的主要經驗。
《學記》是最早專門論述教育和教學問題的著作
《學記》除總結了四條“教之所由興”的經驗以外,還提出六條“教之所由廢”的教訓。即:時過後學、雜施不順、獨學無友、戲友、逆師、廢學。《學記》認為隻有懂這由興、由廢的道理,才可稱得上是教師。
現用“禁于未發”,含義有擴展,泛指予見事物發展,提前采取防泛措施,把問題杜絕在沒有出現之前。,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