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業的剛起步,生産領料時,是一次性混合領用的,而且生産完上一種型号的産品,生産的機器裡還有不少餘料可以用于下次生産另一種型号,每次餘料量不一,也不能在生産完一種型号時,停機查看。現在要分型号做産品成本核算,如果核算用料這一塊?
解答:
會計核算從來就不是精密科學,因此企業會計準則中才有“會計估計”的相關規定。
企業産品的成本核算,也有很多種方法,不同核算方法導緻結果也是存在差異的,因此沒有任何一種成本核算方法就是非常準确或完善。
對于描述的情況,根據我對制造業成本核算的多年實務經驗,建議如下:
1.生産領料時,由于本身并無法區分用于何種産品,因此會計核算也不能區分,直接計入“生産成本-直接材料”即可。
2.對于每一種産品型号,請工廠的技術人員(工程師)尤其是生産工藝或生産配方人員,提供每種型号的理論耗用。然後根據配方耗用計算每種型号的理論上原材料成本(A)。
3.對于每一種産品型号,請工廠的技術人員(工程師)尤其是生産工藝或生産管理人員,提供每種型号的理論工時與能耗。然後根據配方耗用計算每種型号的理論上人工成本和能耗成本(B)。
4.期末時,對于生産機器中的餘料成本(C)和各種半成品成本(D)進行合理估計。
5.計算當期需要分攤的成本:
當期需要分攤的成本=上期C 上期D 本月“生産成本” 本期“制造費用”-本期C-本期D
6.計算成本分攤系數
分攤系數=當期需要分攤的成本÷Σ(每種産品數量×A 每種産品數量×B)
7.計算每種産品的成本
每種産品成本=分攤系數×(每種産品數量×A 每種産品數量×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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