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大家講講如果參保人不幸去世了,能給家人留下幾筆錢?雖然都不願意提及這個話題,但生老病死是每個人要經曆的過程,絕不能因為不了解政策而在經濟上受到損失。
今天以企業退休人員為例跟大家具體說說,一共有三筆。分别是故去參保人個人賬餘額、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遺屬撫恤金。個人賬戶餘額,比較好理解,關于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目前全國沒有一個統一标準,以各地具體政策為準。
以秦皇島市人社部門發布信息為例解析一下,先來說說喪葬補償金,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因病非因公去世的情況,喪葬費标準按照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2個月标準發放。
第二種是已經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當然,特殊人員像離休、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等,不包括在内,是另有說法的),普通退休人員的喪葬補助金标準是按照參保人生前兩個月的基本養老金标準發放。
如果參保人生前養老金領取标準低于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兩個月平均養老金的,就按照這個平均養老金标準發放兩個月。
這是關于喪葬補助标準,關于撫恤金不管生前是否領到過養老金,無論是否有供養的直系親屬,都會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撫恤金的計算标準,按照去世參保人的繳費年限來計發,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比如繳費18年,就按18個月的标準發放,但是大家注意,發放的上限标準是不超過20個月。
最後再看看個人賬戶這塊,不管是去世前是否領到過養老金,個人賬戶的儲存額都會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全國基本是一樣的。
關于參保人故去後能領到的三筆錢,今天跟大家分析清楚了,也讓大家進一步了解了社保參保的更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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