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函的基本概念
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委托人申請而開立的,具有擔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義務,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
【點評】
保函業務是銀行融信的過程,銀行的牌照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銀行通過出售自身的信用就能獲得商業利潤,無疑,比銀行出售表内的貸款獲利輕松得多,這是牌照紅利的結果。
二、保函的種類
本書主要介紹最常發生的工程項下保函業務,即投标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量保函、付款保函,及貿易中常用關稅保付保函、保釋金保函、租賃保函八個主流品種。
工程項下保函業務
投标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量保函、付款保函
貿易中常用保函
關稅保付保函、保釋金保函、租賃保函
三、保函的主要特點
保函依據商務合同開立,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
當發生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保函申請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論合同是否實際履行,即保函是獨立承諾并且基本是單證化的銀行業務。以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合同雙方接受。
四、保函涉及的主要當事人
銀行保函業務中涉及主要當事人有三個:委托人(保函申請人)、受益人和擔保銀行。此外,在實際操作中還可能涉及反擔保人、通知行及保兌行等,它們之間的法律關系如下。
1.委托人與受益人之間基于交易合同而産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權利義務關系。
交易合同是它們之間權利和義務的依據,也是保函産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交易合同内容存在瑕疵,則會給銀行的擔保義務帶來風險,因而銀行在接受擔保申請時,應嚴格審查委托人與受益人之間簽訂的交易合同。
2.銀行在接到保函申請人擔保申請後,要對申請人資信、債務及擔保内容進行認真的評估審查,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自身風險,尤其是重點關注申請人履行同類合同的能力。
同時,要關注受益人所在地(國)信用環境如何,是否有惡意索賠的情形。
委托人與銀行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基于雙方簽訂的保函委托申請書而産生的委托擔保關系。保函委托申請書中應對擔保債務的内容、數額、擔保種類、保證金交存、手續費收取、銀行開立保函條件、時間、擔保期間、雙方違約責任、合同變更、解除等内容予以詳細約定,以明确委托人與銀行的權利義務。保函委托申請書是銀行向委托人收取手續費及履行保證責任後向其追償的依據。
文章選自《商業銀行對公授信培訓(第四版)》,由立金銀行培訓中心講師整理編寫,轉載還請注明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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