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貓·鼠》中,第一次提到“阿長”一腳踏死了“我”的隐鼠,卻謊稱是被貓吃了。這篇文章詳細回憶“阿長”,再次提及她謀死“我”的隐鼠。
先前,“我”家有一個女工,身材很高大(長),故被叫作“阿長”。原來的女工走了,後來補缺的女工,也就被習慣性叫作“阿長”。她們究竟姓甚名誰,沒有人關心,足見女工地位低下。
作者開始為什麼不喜歡“阿長”?1.阿長喜歡說“閑話”,而且動作很誇張。如“還豎起第二個手指,在空中上下搖動,或者點着對手或自己的鼻尖”。
2.她把“我”管得很嚴,不許走動,還向母親告狀。
3.她睡覺在床上擺一個“大”字,睡相不好看,影響“我”睡覺。
4.她懂得很多規矩和禮節,讓“我”不耐煩。
哪件事使“我”對阿長的态度發生了轉變?
阿長給“我”講了長毛的故事之後,說:“城外有兵攻來的時候,長毛就叫我們脫下褲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牆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來;再要放,就炸了!”
此時,“我”驚異于她有這樣的“偉大的神力”,對她産生了“特别的敬意”。但是,這種敬意逐漸淡薄,到知道她謀害了“我”的隐鼠之後,竟然完全消失。
什麼事讓“我”對長媽媽肅然起敬?“我”從一個遠房的叔祖那裡了解到繪圖的《山海經》,心裡非常“渴慕”,但是不很容易弄到手。在“我”念念不忘的時候,并不受重視的阿長,利用回家的機會,居然給“我”買來了——“哥兒,有畫兒的‘三哼經’,我給你買來了!”
即使這部書刻印得“十分粗拙”,但是“我”似乎遇到了一個“霹靂”,全身都“震悚”起來,使“我”對她産生新的敬意,認為她确有“偉大的神力”,先前的怨恨,也完全消失了。
文章結尾寫道:“仁厚黑暗的地母呵,願在你懷裡永安她的魂靈!”這裡濃縮了作者對長媽媽的喜愛、敬佩和歌頌,當然也有作者的愧疚和自責。
題目中的“阿長”能夠改成“長媽媽”嗎?不能。
因為這篇文章采用欲揚先抑的寫法,先寫作者對阿長的讨厭,後寫作者對長媽媽的崇敬,題目中“阿長”和“山海經”是對課文内容和作者思想感情變化的巧妙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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