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6日,為進一步加大我市機動車噪聲污染的治理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通告,從2007年4月15日起,五環路(含)以内道路,晝夜禁止機動車禁止鳴喇叭。同時,五環外部分人員密集區、學校、醫院等地也設置了禁止鳴喇叭标志。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機動車亂鳴笛,是一個較為普遍的駕駛陋習,不僅造成較大的噪音污染,也嚴重影響道路周邊市民的正常生活,更有損首都北京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風貌。但是相比在紅綠燈路口的規規矩矩,亂鳴笛聽得見卻看不見,之前隻能依靠執勤交警人工判斷進行查處,即使認準了目标,遇到駕駛員不承認,因缺少有力證據,查處起來非常困難,一直是交警路面執法面臨的一個難題。
亂鳴笛
為在嘈雜的路口或其他複雜交通環境下,準确判斷違法鳴笛車輛,及時固定違法證據,2017年6月,北京交管部門在我市啟動了機動車違法鳴笛抓拍設備建設工作,在協和醫院西門安裝了本市第一套違法鳴笛抓拍設備。目前,全市20套“聲納電子眼”違法鳴笛抓拍設備均已安裝到位并正式投入使用。即日起,違法鳴笛抓拍設備,正式對違法鳴笛車輛進行抓拍,根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一條十四項的規定:“違反規定使用喇叭的,處100元罰款。”
此次全市範圍内正式啟用20套“聲呐電子眼”系統,正是為交管部門查處此類違法提供有力支撐。當違法鳴笛車輛被“聲呐電子眼”抓拍後,将立即通過電子顯示屏實時現場顯示違法車輛号牌。同時,“聲呐電子眼”的設備探頭與交警執法系統聯動,将違法鳴笛車輛鳴笛行為證據同步上傳到交警執法系統,交管部門會以非現場執法方式對違法鳴笛行為進行相應處罰。
“聲呐電子眼”系統
“聲呐電子眼”系統
“聲呐電子眼”系統地點
“聲呐電子眼”系統是由聲陣列采集設備、高清攝像機、數據采集儀、聲源自動識别系統和LED電子顯示屏等組成。因車輛的鳴笛聲與指紋類似,每部車輛鳴笛頻率均不相同,都有各自獨特的音頻。“聲呐電子眼”系統通過聲陣列采集設備采集違法鳴笛的聲音信号,通過高清攝像機采集車輛圖像信号,再分别傳輸至聲源自動識别系統進行聲源定位和圖像自動抓拍識别。該設備能夠智能化排除刹車聲、引擎聲、輪胎噪聲等環境噪音幹擾,避免環境噪音與機動車鳴笛混淆,從嘈雜環境中準确提取喇叭聲。此外,上述“聲呐電子眼”違法鳴笛抓拍設備均已通過專業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能夠保證抓拍的準确性。
北京交管部門今後還将逐步拓展此類設備的應用,重點在市區人員流量密集區域、學校、醫院周邊等地安裝此類設備,以進一步維護城區道路交通環境,保障市民身心健康,塑造和諧城市形象。(圖:何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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