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非分之福,不貪無故之獲
【原典】非分之福,無故之獲,非造物之釣餌,即人世之機阱,此處着眼不高,鮮不堕彼術中矣。
【釋文】不是自己應得的東西,卻無緣無故地得到了,如果不是上天為考驗你放下的誘餌,就是别人暗算你設下的陷阱,這時候如果你眼界不高,不能看透背後的利弊,就很少能逃脫劫難而不落入别人的圈套。
鬼譚點評:此典出自《菜根譚》。閑來常讀《菜根譚》,萬般處世皆不難。洪應明在這本書裡,把能講到的處世謀略,處事方略,為人處世該有的,大概都講到了,句句都是警言,篇篇都是方略,顯示出其為人處世的老道和高人一籌的境界。今天所講的 個典故,核心就是十二個字:不求非分之福,不貪無故之獲。翻譯成大白話,就是“不是你的東西你别拿”。
古人有兩句話,一句說“人在家中坐,禍 從天上來”,一句說“禍不單行,福無雙至”。兩句話的意思都是說,天下好事沒有那麼多,禍事可能随時來。自古至今,都是禍福相依的,所以古人說“福兮禍所倚,禍兮福所伏”。很多時候看起來是好事,其實就是随時就可能轉化成災禍。
越王勾踐十年卧薪嘗膽,在範蠡和文仲的輔佐下滅了吳國,報了血仇大恨。越國穩定後,範蠡立刻勸大夫文仲和他一起解甲歸隐。文仲想不通,好不容易輔助越王打下江山,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如今輪着我稱王享福了,你卻勸我回家隐居,我怎麼可能走呢!
文仲以為,範蠡走了以後,在越國他的功勞最大,越王老大,他就是老二,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有的是享不盡的榮華富貴。可那裡想到,越王勾踐卻賜給他一把短劍,讓他自裁了。而範蠡呢,選擇悄悄離開王宮,與美人相攜,歸隐江湖,做起了商賈,逍遙自在到終老。這兩人的眼界孰高孰低,一目了然。文仲看到的是享不盡的榮華富貴,而範蠡看到的榮華富貴所倚的災禍。他甯可不享榮華富貴,也不要為自己招來殺身之禍。
文仲能不能算得上想謀非分之福?也不算,他畢竟是有功之臣。智者有功尚且不能享受應有之福,反而招來殺身之禍,何況那些既無功勞又無智慧的普通人,你憑什麼要不勞而獲,享非分之福呢?
所以,現實中,隻要是看起來無緣無故得來的好處,你就趕快躲開去,能躲多遠就躲多遠。天上不會掉餡餅,掉下來的隻會是陷阱。隻要你能把握住“不求非分之福,不貪無故之獲”,不占便宜,不貪小利,不是我的東西絕對不要,不是我的東西堅決不拿,無功不受祿,送上門的好處不沾手,遇到這情況就提高警惕,那就什麼樣的騙子也騙不了你,什麼樣的圈套也套不住你,你就不會着了某些壞人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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