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細節的朋友肯定都有觀察到,充電寶常會标兩個容量,一個是電池容量,一個是額定容量。拿10000毫安時的台電充電寶舉個栗子。充電寶上會标注10000mAh/3.7v電芯容量,同時标注額定容量6200mAh/5V(TYP2.1),為什麼要标注兩個容量,這些數據有啥意義呢?
電池容量顧名思義就是你的充電寶的電池的容量,單位為安培小時(Ah)或毫安小時(mAh)。10000毫安時的18650锂電池容量代表你的充電寶是由3節3350電池或4節2500電池或5節2000電池并聯組成。10000毫安時的聚合物電芯容量就是指你的充電寶的聚合物電池長*寬*厚*能量系數≈10000。
額定容量是由制造商标定的移動電源可輸出容量,用C表示,單位為安培小時(Ah)或毫安小時(mAh)。額定容量是實驗室條件下,測試出來的充電寶在2A或1A的電流情況下最少能輸出的保底容量。正常情況下額定容量越高充電寶的有效能量越高。
因為測試的時候有用2A電流或1A電流的不同情況,測出來的額定容量也會不一樣。同一個台電充電寶用2A電流測試,能量耗損大,轉換率低一些,額定容量會少一些;用1A電流測試,能量損耗小,轉換率高一些,額定容量會高一些,這也是為什麼同時10000毫安時的電芯容量,額定容量卻有6000、6200、6500等不同規格的原因。
有的廠家為了讓額定容量數字更好看,将額定容量虛标為1A電流測試的值,有的數值甚至高達7000等。這種容量虛高标的行為往往誤導大衆,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大家也許會疑惑,難道移動電源的規格和參數沒有統一标準麼?
這裡給大家科普一下。
移動電源目前還沒有實行3C認證(3C認證是強制性産品認證制度,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産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産品合格評定制度)2015年就有消息說移動電源要出3C認證,目前為止,這個标準還未實行。
因為沒有國家強制性認證,産品參數的标識并不統一,額定容量标注6200、6500、6800之類的,并不好判斷産品的有效容量。
雖然沒有國家标準,但為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一些地方也頒布了關于移動電源的地方執行标準,比如說廣州,台電就是首批送測廣東省地方标準《USB接口類移動電源技術要求》的企業,并獲頒了此标準第一批合格、合法、合規的品質身份證。除此之外,台電還是此标準制定的起草者。
沒有專業的設備,怎麼測出充電寶的有效容量,更簡單易行的方式就是用充電寶直接給手機充電,實踐出真知,好東西用用就知道了。市面上常說的能給蘋果充幾次,給小米充幾次。
這些數據又是怎麼來的呢?其實就是用額定容量除以手機電芯容量計算出來的,比如說台電移動電源的額定容量是6200毫安時,給電芯容量是1920毫安時的蘋果手機充電,充電次數大約是6200/1920次。
那認真的小夥伴也會問,為什麼電芯容量是10000毫安時,額定容量卻隻有6200毫安時呢?
原因有兩個:
一是要能量守恒定律,二是在工作過程中有能量耗損。
解釋這個原因,先給大家科普個知識:锂電池電芯的電壓是3.7V,移動設備的充電電壓通常大于3.7V,充電的時候,充電寶需要将電池3.7V的電壓升到高于移動設備的電壓才能對設備進行充電。
充電寶的锂電池标準自身電壓3.7V,而目前主流手機以及電腦等移動設備的充電電壓都是USB接口的标準5V電壓。其中,手機電池的額定充電電壓為4.2V,放電終止電壓為3.0V。
移動電源給手機充電要先升壓到5V,以台電T100UC為例,手機電池額定充電電壓4.2V,台電T100M 必須要高于4.2V(也就是标準電壓5V)才能為手機電池充電。
1、能量守恒定律:衡量充電寶電能的單位并不隻是容量毫安時,而是毫瓦時(電壓V*I容量)。1個10000毫安時電芯容量的充電寶正常能量是10000mAh*3.7V=37000mWh(毫瓦時), 經過升壓電路以5V輸出,那麼輸出容量就變成3.7V/5V*10000mAh=7400mAh。
雙向快充移動電源T100CK-G
2、能量耗損。移動電源升壓過程中,由于升壓電路自身的耗損,并不能100%的輸出全部能量,并且這個轉化率的多少跟輸出電流有關。通常輸出1A的電流的時候會比2A輸出的時候轉換率高。
以目前的市面上的移動電源來說,能量轉化率一般在80%-90%之間。也就是6200與7400之間的比值。額定容量6200毫安時的充電寶轉化率為6200*5/3.7*10000約等于84%。
基本科普結束,各位小夥伴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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