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要領(中編1)
璞石
已說四句要義竟。由初句,知唯心。由次句,知心體空。由三句,知悟心不離般若。由四句,證真方能了俗。今當略說發菩提心。
一、名義
發菩提心,具雲發阿辱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簡稱菩提心,或雲大乘心,或雲普賢心再簡雲發心。義如常釋,阿無也,辱多羅,上也,為無上心。三正也藐等也為正等心。三菩提心者,三正也,菩提,覺也,為正覺心。此無上心、正等心、正覺心、心字該通三項,各有所揀。初揀凡夫外道,凡夫不覺,外道邪覺故。次揀二乘,但了生空,偏覺故。三揀菩薩,菩薩因覺,未滿果位,非正覺故。
問:以上三心,如何融攝?以便下手。答:菩提心者,統為自性清淨心。此自性清淨心,生佛平等,人人皆具,不增不減。發者,發起也,開發也(初心隻是發起,見性乃名開發)。非觀照不能發起,非觀照不能開悟。故發心者,即觀此自性清淨心也。
二、意義
問:雲何為自性清淨心?雲何觀自性清淨心?答:自性清淨心,即吾人之真心;亦名佛性,亦名法身,亦名真如,亦名實相,亦名涅槃,亦名法性,亦名法界。妄念依之,而成三界,為世界成立之本,人生緣起之源。衆生不知,無始以來,從未觀照,枉造輪迴,沉淪生死。佛法教人返觀内照,即是入佛性,入法身,入真如,入實相,入涅槃,入法性,入法界。頓斷輪迴,速出生死。是故佛法根本在心,行法根本在觀。大乘心地經雲:“三界之中,以心為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永處纏縛。涅槃經雲:“能觀心性,名為上定。”
問:發心究竟為什麼事?答:為見自性。吾故雲:發心者,發見性之心也。學佛不求見性,即是外道;志求見性,方是佛子。
問:何以觀心便得見性?答:古德雲:“若不觀心,法無來處”。蓋佛法都在清淨心上,返觀内照,始能引出佛性;一切三昧門,一切陀羅門,一切解脫門,一切神通門,一切俱得顯現。故知心是妙法來處,若不觀心,如何能引得出來?是以觀心為佛法第一妙行,諸行莫及。故華嚴經雲:“初發心即成正覺”。謂自心是佛,見自己真佛,即成正覺也。發菩提心論雲:“若人求佛慧,通達菩提心,父母所生身,速證大覺位”。今人欲成佛,而馳心外求,哀哉!未曾發心,而修雜觀行,隻得生天果報,不得出離輪迴。
問:發心即是觀心,且又重要如是,究應如何觀乎?答:佛說觀心,有一句定義。文殊問經雲:“不發是發菩提心”。雲何不發?謂不發一切求利益之心,及悲願有條件之心。蓋發心時,須要摒息一切外緣,雜念清淨。生心動念,即乖法體,故雲不發。雲何又言發?謂念念俱寂,自性圓融,周徧無際,即是發心。智行于内,不行于外,故不發為發。華手經雲:“汝等觀是心,念念常生滅,如幻無所有,而得大果報。“龐居士雲:“但看起滅處,此箇是真如。”其熟味之。
又有要義三:
1、發心時,當知無能發者,此破我執。
2、無所發之境界。
3、無所發之方便。此二破法執。總以畢竟空,無所有,無所得為歸趣。
又發心時如有妙境,及小小神通發現,急宜舍去,以此是無相法故。一切雜行,一切雜觀想,不得合入此中修。
(未完待續)
璞石,實名陳秉钰,大型國有企業退休幹部,今年85歲,現居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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