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心裡有沒有這樣一個人,你喜歡他但又不敢打擾他。你想跟他說說話,但又不敢明目張膽地告訴他。
想要說的話微信編輯了一堆,最後删删減減變成了無關緊要的話,這些話其實根本就沒有太多的意義,在嗎,吃了嗎,你睡了嗎,言外之意都是我想你的意思。
這讓我想起了沈從文在《緻張兆和的情書》裡這樣寫道:
我原以為我是個受得了寂寞的人。現在方明白我們自從在一起後,我就變成一個不能同你離開的人了。三三,想起你,我就忍受不了目前的一切。
我想打東西,罵粗話,讓冷氣吹凍自己全身。我明白我同你離開越遠反而越相近。但不成,我得同你在一起,這心才能安靜,事也才能做好!
不知道你身邊有沒有這樣的人(無所事事的騷擾者除外),總是無故打擾你,當你問她有事嗎,她總說沒什麼。其實“沒什麼”,就是,“我想你”的意思。
你一定不知道吧。
每次給你發信息之前,我總要斟酌再三,在腦海内過了無數次才敢發給你。
喜歡一個人,好像确實會讓人變成膽小鬼。越是喜歡,就越不敢靠近。
可即便有一千次的膽怯,我也願意邁出一千零一次的勇敢,離你更近一點。
所以,要出來一起看星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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