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投訴?點此一鍵投訴
認定中國聯通在辦理寬帶業務時存在欺詐,成都人張先生一紙訴訟,将中國聯通成都分公司龍泉驿區營業部告上法庭,日前龍泉驿區法院已正式受理。昨天,手裡拿着成都龍泉驿區人民法院開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張先生再次來到小區樓下的中國聯通營業點,招牌上碩大的電話号碼還在,但大門緊鎖還沒有人上班。
張先生介紹,“本來是想為寬帶續費,結果被瞞着開了一個新的寬帶套餐,此前沒任何人告知。”讓他更火大的是,“官方套餐寫明價格為660元每年,我繳納了780元,包含其中的手機套餐,也不曉得是哪個的電話。”張先生想讨個理,“退一賠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應該賠償三倍!”
氣:老用戶想續費寬帶套餐 工作人員辦理比實際多收120元
據張先生透露,自己從2014年2月份,開始使用聯通寬帶。“當時是一次性繳納1年費用,同時附贈包含套餐的電話号碼。”張先生當時手上已經有移動、電信的電話套餐,覺得附送電話套餐不太實用,1年到期後就主動向中國聯通提出申請,希望換一份沒有電話套餐的聯通寬帶套餐。
今年2月份,寬帶到期,張先生根據小區外中國聯通店招上的電話,向工作人員提出想要續費。“後來工作人員就上門來我家了,說續費780元/年。”張先生透露當時也沒想太多,就直接交了780元續費1年。當天在張先生收到的藍色單據上寫明:續費780元,落款處有張先生和辦理人員的簽名。
續費後的寬帶有些“不對勁”,“隔了幾天就出問題了,我給工作人員打電話,他說有點忙,隔一會給我弄,過了一會确實恢複了。”隔了幾天,張先生又在車上就給工作人員打去電話,“對方順口提一句:‘660元。’”張先生回憶,當時有點納悶,但在車上沒有做多想,“第二天,我還是給對方打去電話,詢問660元說的是今年還是明年的費用呢?對方告知我,是明年。”挂斷電話的張先生越想越不對:“今年才剛剛開,咋個會扯到明年的費用呢?”
有了疑慮後,2月20日,張先生開始在小區附近尋找可以打印寬帶業務單據的聯通營業廳。“通過我提供的寬帶賬号,聯通工作人員告知我:我的寬帶套餐費用為660元/年。”
怒:被“新開套餐”中包含的120元電話号不見蹤影 向法院提起訴訟已被受理
感覺受到了欺騙,張先生給當初辦理續費的聯通工作人員打去電話,“對方這時候才說,多餘的120元包含一張電話套餐号碼,可以享受一些語音、流量套餐。”張先生對此非常生氣,“此前從沒跟我說過有這個電話套餐,我也不曉得現在的電話套餐在哪裡,哪個在消費。”張先生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工作人員向他表示,願意退還120元費用。
拿着打印出的寬帶業務單據走出營業廳,回家仔細看張先生才發現,原本的續費寬帶變成了新開智慧沃家組合套餐。“上門工作人員沒有跟我說是新辦套餐,我也沒有選擇、确認。”在張先生提供的《中國聯通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綜合業務受理單》上,張先生确認聯系方式以及所贈号碼都并非他本人及親屬擁有,“根本不曉得是哪裡的電話,哪個在用。”
“我隻簽字的有确認續費的單據,絕對沒有簽新開套餐的單據。”張先生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這一次,張先生沒有再去找工作人員尋求解決辦法,而是直接将一紙訴訟提交到所轄法院,2月25日,龍泉驿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我現在希望退一賠三,退還我780元的寬帶費用,同時3倍賠償2340元。”張先生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聯通公司業務人員:還來不及送新卡給當事人就被投訴了
昨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聯系上為張先生辦理寬帶業務的工作人員姚先生,姚先生表示:“已經答應着手為張先生退款的事,将會退還全部費用一共780元。”對于事情本身,姚先生解釋:“之前是上門為張先生辦理續費,但是發現張先生提供的寬帶賬号并不是他本人的名字,所以需要重新登記。”而在上門收費後再回營業廳辦理時發現,“張先生此前辦理的780元寬帶套餐已經停辦,就幫他選擇了一款更低資費的660元寬帶套餐,而現在的套餐都是帶卡号的。”“當時張先生說急着上網,就沒跟他說。正準備把發票和新的号卡送上去。”姚先生表示,送的電話号都是新的,沒有啟用,不存在亂用的情況。對于張先生起訴一事,姚先生有些吃驚,透露并不知情。
律師:根據目前情況尚不能定性為欺詐
昨晚,成都商報記者聯系上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陶潔,陶潔表示,根據雙方陳述,要進一步了解去年與今年的寬帶業務是不是有變化,業務本身是不是有截止日期及更具體的内容,僅僅根據現在雙方陳述情況,還不能定性為欺詐。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顔雪 攝影報道
編輯: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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