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車停路邊,走的時候把旁邊的車給剮壞了!我又急着離開,就留字條寫了電話,到現在也沒人聯系我」
同事小楊今天向小編說了這樣一件事,也許有朋友開車也遇到過。
小哥立刻和小楊說到:紙條也許是丢了呀,這樣的處理方式,小心被當作肇事逃逸罰款!建議小楊立刻給交警打個電話備案。
留了紙條再撤離,算不算逃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如果把别人的車剮蹭或磕碰了,主動留下紙條寫好聯系方式,通常不會構成逃逸。但假如紙條被風吹跑了,或者被人拿走了,對被剮蹭的車主來說,就沒有我們主動留下聯系方式的證明,這樣就有可能會被定為肇事逃逸受到處罰。
那麼平常開車不小心把旁邊車刮了、撞了,車主正巧不在,實在聯系不到對方又着急走,怎麼才能妥善處理呢?
01
先取證,再嘗試聯系對方車主
刮到了别人的車,對方剛好不在,我們最好先下車拍好現場環境照片、兩輛車的位置照片、雙方車輛受損的照片,然後嘗試聯系對方車主。
有的車主會在擋風玻璃處放置自己的電話号碼牌,可以先看看對方車上有沒有聯系方式。如果沒有,還可以選擇撥打114,告知話務員車牌号查詢車主的電話,把情況告訴對方。聯系了車主之後,可以選擇報交警和保險公司,協商處理就行了。
即便找到車主的電話,也沒能接通或者仍舊聯系不上怎麼辦呢?
02
可以選擇報警備案
将自己的聯系方式留在對方車輛上,是一種處理方式,但也不是很穩妥。
建議最好撥打122報警,向警方叙述清楚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将對方車輛撞到了,告知雙方的車牌号和車型,并說明自己有急事需要撤離現場。
備案好之後,如果有急事就可以先撤離現場了,這樣做的方式更周全。
03
如何避免被撞找不到對方?
假如外出停車,我們自己的車被撞了,現場也沒看到聯系方式,也應該第一時間報交警處理,并拍攝一些現場環境和自己車輛的照片作為證據,後期可以交給警察和保險公司。
為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平時也需要做好:
01
盡量将車停到有監控的地區
隻要事故發生在有監控的地帶,大多數情況下都很容易就能找到肇事者,盡快破案。
02
安裝好行車記錄儀
目前有些行車記錄儀在熄火後仍可以工作,遇到這類事故,行車記錄儀也能幫助記錄證據,找到肇事車輛。
03
購買好車損險
如果我們的車被撞了但最終也找不到肇事方,交警會出具無法找到第三方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個時候就得不到肇事方的賠償了。
那麼有了車損險的話,就可以保障因第三方造成我們的車輛損失,無法找到第三方的情況下,可以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會在保險金額内先賠付我們的損失。(同時我們需要将索賠權交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向肇事方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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