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福林媽咪
家庭教育中,立規矩是很關鍵的一個環節,這意味着孩子現在乃至以後的行為基調是按照這個走的,是良好行為習慣培養的第一步。但是父母們發愁一點,那就是什麼時候立規矩最好?
蒙特梭利的研究理論顯示,孩子的大腦發育和性格養成,在3歲的時候已經完成了60%,在6-9歲的時候就完成了80%。從這個研究中可以看到,3-6歲是孩子成長的關鍵期,在這段時間裡幫助孩子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能夠在6-9歲的發育成長中取得質的變化。
也有父母認為在三歲之前立規矩,不是不可以,隻是不合适,在三歲前,還是不論是語言能力、社交能力還有自理能力都還處在懵懂時期,而三歲之後,孩子開始上幼兒園,這些技能都會得到進一步的加強,也是立規矩最好的時候。
知道立規矩的最佳時間之後,便是如何立規矩了。父母也都知道規矩對孩子意味着良好的行為引導,幫助孩子養成規範的行為習慣,所以立規矩就要按照這個思路走,下面四個規矩就非常适宜,父母們可以參考看看。
1、公衆場合不要大吵大鬧
每次逛超市都能碰到一些小孩子因為父母不給買東西便大哭大鬧,這種場合下父母都會覺得頭疼,所以一定要教育孩子在公衆場合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給别人帶來困擾。
看到一個新聞:動車上一位父親因為孩子不聽話鬧脾氣,專門把孩子帶到了動車車廂外沒人的過道中,因為怕在車廂裡會吵到休息的乘客。看到這個新聞,第一感覺就是父親的素養很高,其次感歎于父親機智的給孩子立了規矩,讓孩子知道這是公衆場合,不是你鬧脾氣的地方,想鬧脾氣回家、或者在沒人的地方都可以。
其實立規矩并不是非要寫在小黑闆上,告訴孩子這是能做的,這是不能做的,最好的立規矩的辦法是父母身體力行的告訴孩子,我是你行為的榜樣!
2、見到認識的人要禮貌打招呼
這應該是最基本的行為規範了,小的時候,父母老師都會說:“見到老師要主動打招呼問好。”當然不僅僅是見到老師打招呼,見到熟悉的阿姨、奶奶們都要禮貌的問候。
問候的意義不止是加深關系,還有一點就是鍛煉孩子的社交技能,一個從小就懂禮貌打招呼的孩子,長大肯定肯定不會差到哪裡去。當然不能強迫孩子做這件事情,因為有些孩子生性比較慢熱,你要給孩子時間來習慣,不然隻會适得其反,讓孩子反感。
3、不要随便亂翻别人的東西
小福林總會跟我說幼兒園有個小男孩總愛翻他的書包拿吃的,本來以為他餓了,之後就主動分給那個小男孩吃,可結果那個小男孩還是愛翻福林的書包。随便翻别人東西是一件很不禮貌的事情,這類孩子一般以自我為中心,多數情況下是父母的溺愛導緻的。
遇到這種情況,父母一定要及時改正孩子的這個習慣,正面引導,讓孩子明白什麼是物品主權,比如在家裡要告訴孩子用爸爸媽媽的東西要提前告知,爸媽同意後才能拿。慢慢堅持下去,孩子就會知道什麼是自己的,什麼是别人的,建立物品主權意識,也能夠避免孩子以後做壞事。
4、做錯事要主動認錯
不少孩子犯了錯誤之後,首先想到的就是逃避錯誤,小福林也這樣過,之前把家裡的一件東西弄壞了,就把東西藏了起來,最後找到的時候,他也沒敢跟我承認錯誤。相信很多父母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當然這很大程度上是父母的原因,孩子懼怕父母才不敢承認,怕受懲罰。
當遇到孩子做錯事不敢承認的時候,父母一定不要強迫孩子認錯,而要溫和的告訴孩子做錯事情不要緊,有可以改正的機會,但是如果不承認,這個錯就一直在這裡了,沒有辦法改掉了。一上來就暴躁地讓孩子認錯,即使孩子認錯了也不會起到任何效果。
在給孩子立規矩的過程中,也是父母做好榜樣的時期,言傳身教對于孩子的成長更有表率意義,你的行為就是孩子行為素質養成最好的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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