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備課筆記
初中語文教材中,“之”字出現頻率很高,常見用法如下:
① <動>往,到,到……去。例句:寡助之至——《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② <代>第三人稱代詞,相當于“他”、“它”、“它們”、“他們”等。親戚畔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③ <代>指示代詞,相當于“這個”、“這”、“這種”等。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桃花源記》
④ 助詞
結構助詞: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領屬的關系,相當于“的”。三裡之城。——《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一般不必譯出。此之謂大丈夫。——《富貴不能淫》
用賓語前置的标志。何陋之有?——《陋室銘》
定語後置的标志。“蚓無爪牙之利。——《勸學》(2016版初中教材無此用法例句)
音節助詞:用于句末,補足音節。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字典》(彩色版)僅給出以上用法。
在《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一文中,出現多個“之”字,用法不盡相同,除上面出現的例句外,還有一句,“以天下之所順”,這個“之”應該歸為哪一類呢?我認為應該是結構助詞的第一種即“的”,但看到有的資料把這個“之”字處理為上面結構助詞的第二種即“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譯。我們來逐字分析一下:
“以天下之所順”整體來看,是一個介詞短語,其中,“以”解作“憑借或依靠”,介詞短語是由介詞和名詞(或名詞性短語)構成的,所以“天下之所順”是名詞性的,而“所順”又是典型的所字結構(“所”字 動詞=名詞),即動詞“順”,譯為歸順,跟“所”字構成名詞,即歸順的力量/條件(“所”字結構中的所字,是代詞,根據語境解釋為“……的人/事物”),這樣就可以看出,“天下之所順”是偏正短語,即:天下都歸順的力量/條件。這樣,這個短語譯為:憑借天下人都歸順的條件(攻打連内外親屬都背叛的寡助之君),則是通順且詞義暢達的。
如果把“之”字理解為“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則“所順”為動詞,把“天下之所順”硬看作是主謂短語,則譯為“天下歸順”,雖然主謂短語可以作為名詞使用,但顯然此短語做“以”的賓語,翻譯出來并不順暢——憑借天下歸順,攻打連内外親屬都背叛的寡助之君,這樣的句子顯然不順暢。
您在教學過程中,如何講解這個“之”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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