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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08 20:36:01

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我國的土地基本制度規定,我國的土地歸國家所有或歸集體所有;個人或單位無權獲得土地所有權;個人或單位征用土地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1.買賣(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廣泛的方式,買賣以價金的支付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2.抵債(抵債是買賣的一種特殊形式,隻不過價金支付的條件和期限不同而已)3.交換(以交換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不是價金,而是其他财産或特定的财産權益)4.作價入股(作價入股介于買賣和交換之間,既類似買賣,又類似交換)5.合建(在開發房地産時,合建與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都屬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錢建房的合作形式)6.贈予(贈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權無償移轉給受贈人的法律行為)7.繼承(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時,用地人的死亡會使其繼承人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轉讓怎麼繳納增值稅,都涉及到那些政策,以前一直糾結于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稅率和征收率各是多少,有哪些稅收優惠呢?經過一番梳理和學習,終于弄明白了,下面就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及增值稅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給大家分享分析成果,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增值稅的規定?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增值稅的規定(一直糾結終于弄明白了)1

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我國的土地基本制度規定,我國的土地歸國家所有或歸集體所有;個人或單位無權獲得土地所有權;個人或單位征用土地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1.買賣(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廣泛的方式,買賣以價金的支付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2.抵債(抵債是買賣的一種特殊形式,隻不過價金支付的條件和期限不同而已。)3.交換(以交換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不是價金,而是其他财産或特定的财産權益。)4.作價入股(作價入股介于買賣和交換之間,既類似買賣,又類似交換。)5.合建(在開發房地産時,合建與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都屬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錢建房的合作形式。)6.贈予(贈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權無償移轉給受贈人的法律行為。)7.繼承(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時,用地人的死亡會使其繼承人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轉讓怎麼繳納增值稅,都涉及到那些政策,以前一直糾結于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稅率和征收率各是多少,有哪些稅收優惠呢?經過一番梳理和學習,終于弄明白了,下面就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及增值稅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給大家分享分析成果。

一、一般納稅人取得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适用增值稅稅率為多少?

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财稅〔2016〕36号)附件1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轉讓土地使用權增值稅稅率為11%;随着《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财稅〔2018〕32号)、《财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出台,轉讓土地使用權增值稅稅率進行了調整:2018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期間,轉讓土地使用權增值稅稅率為10%;2019年4月1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增值稅稅率為9%。

二、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是否适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确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稅〔2016〕47号)第三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三、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如何繳納增值稅?

第一種觀點:根據财稅〔2016〕36号附件1第十六條規定,增值稅征收率為3%。

《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适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第二種觀點:根據上述财稅〔2016〕47号的規定,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以及财稅〔2016〕36号第十九條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适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第十六條 增值稅征收率為3%,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47号文件規定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是否可以認定為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

從各省的問題答複來看,大多是按照第一種觀點進行答複的,個人也認可第一種觀點,更有利于納稅人。

四、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有哪些情況可以減免增值稅或不征收增值稅?

(一)《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财稅〔2016〕36号)附件3

1.第一條第(三十五)款規定,将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産者用于農業生産免征增值稅;

2.第一條第(三十六)款規定,涉及家庭财産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産、土地使用權免征增值稅;家庭财産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财産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産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産權。

3.第一條第(三十七)款規定,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稅。

(二)《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降低企業杠杆率稅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稅〔2016〕125号)

第二條第(六)款規定,在企業重組過程中,企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産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貨物、不動産、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符合規定的,不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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