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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發性骨髓瘤診治指南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2-03 14:39:25

多發性骨髓瘤診治指南?多發性骨髓瘤的療效評估是通過多種化驗及檢查,了解疾病具體情況,及時進行療效評估有助于醫生調整治療方案及評價預後對于接受誘導治療的MM患者,常建議每2-3個療程即進行評估,而對處于維持治療階段的患者建議每3個月進行評估;此外,自體移植前後也是療效評估的關鍵節點,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多發性骨髓瘤診治指南?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多發性骨髓瘤診治指南(多發性骨髓瘤患者如何進行療效評估)1

多發性骨髓瘤診治指南

多發性骨髓瘤的療效評估是通過多種化驗及檢查,了解疾病具體情況,及時進行療效評估有助于醫生調整治療方案及評價預後。對于接受誘導治療的MM患者,常建議每2-3個療程即進行評估,而對處于維持治療階段的患者建議每3個月進行評估;此外,自體移植前後也是療效評估的關鍵節點。

評估療效需要檢查的項目主要包括:血常規、肝腎功能、血清蛋白電泳、血尿免疫固定電泳、血尿遊離輕鍊檢測、骨髓穿刺及活檢、外周血塗片等;若患者存在骨病或骨髓外的病竈,還需要進行影像學檢查,如全身骨骼X線、MRI、PET-CT等。

目前廣泛應用的療效評估标準是參考2016年IMWG療效标準建立的,具體如下:

療效評估

評判标準

嚴格意義的完全緩解

(sCR)

滿足 CR标準的基礎上,加上血清遊離輕鍊(free light chain,FLC)比值正常以及經免疫組化證實骨髓中無克隆性漿細胞。骨髓克隆性漿細胞的定義為應用免疫組化方法檢測,連續 2次 κ/λ>4∶1或<1∶2(分别針對 κ型和 λ型患者,計數≥100個漿細胞),若無骨髓病理,可以用敏感性達到 10-4的多色流式細胞術監測骨髓标本無克隆漿細胞代替。

完全緩解(CR)

血清和尿免疫固定電泳陰性,軟組織漿細胞瘤消失,骨髓中漿細胞<5%;對僅依靠血清 FLC水平作為可測量病變的患者,除了滿足以上CR的标準外,還要求血清 FLC的比值連續 2次評估均恢複正常。應注意達雷妥尤單抗的使用可能會幹擾IgG κ型的 CR判定。

非常好的部分緩解

(VGPR)

血清蛋白電泳檢測不到 M蛋白,但血清和尿免疫固定電泳仍陽性;或 M 蛋白降低 ≥90% 且尿 M 蛋白 <100mg/24 h;在僅依靠血清 FLC作為可測量病變的患者,除了滿足以上 VGPR的标準外,還要求連續 2次受累和非受累血清FLC之間的差值縮小>90%。

部分緩解(PR)

(1)血清 M 蛋白減少≥50%,24 h尿 M蛋白減少≥90%或降至<200 mg/24h;(2)若血清和尿中 M 蛋白無法檢測,要求受累與非受累血清FLC 之間的差值縮小≥50%;(3)若血清和尿中 M 蛋白以及血清 FLC都不可測定,且基線骨髓漿細胞比例≥30%時,則要求骨髓内漿細胞數目減少≥50%;(4)除了上述标準外,若基線存在軟組織漿細胞瘤,則要求可測量病變最大垂直徑乘積之和(sum of products of greatest diameters,SPD)縮小≥50%。以上血清學和尿 M蛋白指标均需連續 2次評估,同時應無新的骨質病變發生或原有骨質病變進展的證據。

微小緩解(MR)

(僅用于難治/複發 MM的評價):血清 M蛋白減少25%~49%并且 24 h尿輕鍊減少 50%~89%。若基線存在軟組織漿細胞瘤,則要求可測量病變 SPD縮小 25%~49%。溶骨性病變的數量和大小沒有增加(可允許壓縮性骨折的發生)。

疾病穩定(SD)

不符合CR、VGPR、PR、MR及疾病進展(progressive disease,PD)标準。同時無新的骨質病變或原有骨質病變進展的證據。

疾病進展(PD)

符合以下 1項即可(以下所有數據均與獲得的最低數值相比):(1)血清M蛋白升高≥25%(升高絕對值≥5 g/L)或 M蛋白增加≥10 g/L(基線血清 M蛋白≥ 50 g/L時);(2)尿M蛋白升高≥25%(升高絕對值≥200 mg/24 h);(3)若血清和尿 M蛋白無法檢出,則要求受累與非受累血清 FLC之間的差值增加≥25%,且絕對值增加>100 mg/L;(4)若血清和尿中M蛋白以及血清 FLC都不可測定,則要求骨髓漿細胞比例升高≥25%且絕對值增加≥10%;(5)出現新的軟組織漿細胞瘤病變:原有 1 個以上的可測量病變 SPD 從最低點增加≥50%;或原有的≥1cm病變的長軸增加≥50%;(6)循環漿細胞增加≥50%(在僅有循環中漿細胞作為可測量病變時應用,絕對值要求至少200個細胞/μl)。

臨床複發

符合以下 1項或多項:(1)出現新的骨病變或者軟組織漿細胞瘤(骨質疏松性骨折除外);(2)明确的(可測量病變SPD增加50%且絕對值≥1 cm)已有的漿細胞瘤或骨病變增加;(3)高鈣血症(>2.75 mmol/L);(4)血紅蛋白濃度下降≥20 g/L(與治療或非 MM因素無關);(5)從 MM治療開始,血肌酐上升≥176.8μmol/L(2 mg/dl)并且與 MM相關;(6)血清M蛋白相關的高黏滞血症。

CR後複發

符合以下之一:(1)免疫固定電泳證實血或尿 M蛋白再次出現;(2)骨髓漿細胞比例≥5%;(3)出現以上PD的标準之一。

簡單的來說,骨髓瘤患者的療效主要是通過檢測血尿M蛋白量骨髓中漿細胞數量的變化來評估。完整的療效評估相對比較專業,應當由您的血液科醫生來進行。

注意事項:療效評估中的sCR(嚴格意義的完全緩解)、CR(完全緩解)常令病人誤導,認為疾病已經得到根治,事實并非如此。骨髓瘤目前仍是一種無法治愈的疾病,sCR和CR隻是疾病達到深度緩解的标志,并不提示着疾病治愈可停止治療。多數患者在疾病的後期仍有複發的風險,因此持續治療及長期監測對骨髓瘤患者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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