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超車,
可能很多老司機
都覺得是小菜一碟。
不過,關于超車
下面這個問題大家清楚嗎?
雙向兩車道的道路上,
前車左轉彎時,後車正在借道超車,
這時發生事故,
責任怎麼認定?
答案是:
借道超車的車輛全責。
一般情況下,隻要前方正在左轉彎的車輛駕駛人沒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那麼借道超車的車輛駕駛人就要負全部責任。
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2.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3.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4.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這種情況下,
超車車輛駕駛人将面臨
駕駛證記3分 罰款的處罰。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如何正确超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
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隻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發出超車信号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
後車應當在确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超車看似簡單,
實則暗藏風險,
大家超車時一定要謹慎哦。
來源:行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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