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查獲野生動物?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翟小功 通訊員 王巍 何欽武,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廣西查獲野生動物?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翟小功 通訊員 王巍 何欽武
4月13日,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簡稱“省檢二分院”)以楊某、鄭某藝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向省二中院提起公訴。為更好地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省檢二分院提前介入楊某、鄭某藝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引導公安機關依照指控犯罪标準收集、完善、固定證據,依法從重從快打擊犯罪。
2020年1月,被告人楊某、鄭某藝在未辦理獵捕證的情況下,結夥到野外用捕鳥網獵捕不特定的鳥類共計13隻,其中5隻珠頸斑鸠已被宰殺食用,剩餘的6隻珠頸斑鸠、1隻白頭鹎、1隻紅隼被查獲後放生。
經鑒定,紅隼為國家II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珠頸斑鸠和白頭鹎為國家“三有”動物,即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被告人楊某、鄭某藝行為已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案件移送省檢二分院審查起訴後,檢察官從快辦理,通過審閱卷宗、提訊被告人、現場勘驗等方式,全面掌握了案件的事實、證據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兩名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檢察機關依法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楊某、鄭某藝兩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同時,考慮到楊某、鄭某藝的行為還侵害了野生動物資源,破壞了當地生物多樣性,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刑事案件承辦檢察官與公益訴訟部門及時溝通,積極配合,補強部分證據,助力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工作順利開展。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保護野生動物”呼聲日益強烈,濫捕濫殺濫食野生動物不僅對生态環境造成嚴重破壞,也給公共衛生安全帶來重大隐患,危及群衆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下一步,省檢二分院将繼續保持懲治涉野生動物犯罪的高壓态勢,并以辦理涉野生動物刑事、公益訴訟案件為抓手,紮實推動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提高公衆的生态環境保護和健康安全風險防範意識,為海南自貿港建設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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