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現在的年輕人來說,擁有一套房子是可望不可及的,當買了一套自己的房子之後,最渴望的就是能以自己的喜好進行裝修大改造,而後舒适的住進去。但總有一些奇葩事件的發生,打業主一個措手不及。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該怎麼辦呢?
01 積極參加業主大會,依法行使業主權利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等規定,業主包括已經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和依據法律或事實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但尚未完成登記的所有權人。
業主區别于居民或公民,不是一個政治概念,業主委員會與居民委員會的定義與職責也完全不同,業主委員會應積極配合居民委員會履行自治管理職責,并接受其指導與監督。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内的業主,都是業主大會的一員,并有權選舉産生業主委員會,同時業主大會對物業管理區域内的重大事項有決定權,比如《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公約》的制訂修改權、物業服務企業的選聘權、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權等,這些權利專屬于業主大會,不能授權業主委員會或其它機構行使.
業主大會決議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過半的業主且總人數過半的業主同意(簡稱“雙過半”),對于動用專項維修基金及建築物的改、重建還要“雙過三分之二”同意。
業主大會決議一旦合法作出,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議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有權要求撤銷。
02 業主對其他業主、建設單位或其他行為人的侵權行為有權提起訴訟
A、 其他業主将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本棟建築物内的業主或建築區劃内,本棟建築物之外有證據證明其房屋價值、生活質量受到影響的業主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排除妨害,恢複原狀,賠償損失等。
B、 建設單位或者其他行為人擅自占用、處分業主共有部分、改變其使用功能進行經營性活動,業主作為權利人可以提起訴訟,請求排除妨害、恢複原狀、确認處分行為無效或者賠償損失的。
C、 業主可以提請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企業對其他業主違反法律法規或管理規約等行為,如損害房屋承重結構,損害或者違章使用電力、燃氣、消防設施,在建築物内放置危險、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築物安全或者妨礙建築物正常使用,或違反規定破壞、改變建築物外牆面的形狀、顔色等損害建築物外觀,或違反規定進行房屋裝飾裝修,或違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場地等提起訴訟,如業主自身受到損害的,也可直接提起訴訟。
03 業主在符合法定條件下有權主張減收或返還多交的物業費用
根據北京市高級法院的相關意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項目和質量與合同約定标準差距明顯的;
B、物業管理企業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标準、重複收費的,業主可以要求減收物業服務費用或要求返還多交的物業服務費用。
但須注意,根據民訴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業主應當舉證證明物業服務存在重大瑕疵。業主證明物業服務存在瑕疵的證據主要有:一是直接證明物業服務瑕疵的證據,包括照片、視頻、錄音等;二是間接證據,包括小區其他居民的證言、新聞媒體的相關報道、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等。
群策群力,法益同行。訴說你的憂愁,群益幫您解憂。
關注、轉發、評論,帶你了解更多的法律常識,希望你喜歡今天的文章。
(文中所有圖片、視頻,如無特殊說明,均來自互聯網,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小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