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行業柴油納入危化品? 近日為了進一步規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管理部危化監管司下發了關于征求《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其中本次修訂指南中明确了柴油企業無需按危化品企業管理,第四條中“對生産、經營柴油的企業(每批次柴油的閉杯閃點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管理”的表述被删除,而調整為“-10号及以上牌号的車用柴油不納入《目錄》進行管理,-20号及以下牌号的車用柴油按納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工貿行業柴油納入危化品?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近日為了進一步規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急管理部危化監管司下發了關于征求《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其中本次修訂指南中明确了柴油企業無需按危化品企業管理,第四條中“對生産、經營柴油的企業(每批次柴油的閉杯閃點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管理。”的表述被删除,而調整為“-10号及以上牌号的車用柴油不納入《目錄》進行管理,-20号及以下牌号的車用柴油按納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
從表述中可以看出,-10号及以上牌号的車用柴油不納入《目錄》進行管理,柴油相關企業管理條例得以放寬,市場部分人士對此文件的解讀表現較為樂觀,認為柴油流通可按普貨流通,市場将會帶來積極變化。下面我們具體分析來看,根據目前執行的《車用柴油》(GB19147-2016)可知,國Ⅳ、國Ⅴ、國Ⅵ标準的5#、0#以及-10#柴油要求的閃點均不低于60℃,-20#柴油要求不低于50℃,-35#、-50#柴油不低于45℃。而目前市場面銷售的-10#及以上牌号的柴油閃點大部分大于60℃以上,主流柴油按規定本不屬于危化品範疇,僅-20#及以下牌号的車用柴油屬于危化品範疇。而《普通柴油》(GB252-2016)中5#、0#、-10#、-20#柴油的閃點均不低于55℃,-35#、-50#柴油不低于45℃,普柴資源則列于危化品範疇之内,目前來看市面上普柴資源在2018年底集中退市,故本次《目錄》關于柴油部分的修改主要針對普柴退市後柴油危險品劃分的再次說明,實質内容基本沒有變動,因此預期政策落實後對柴油市場影響有限。
首先從加油站或柴油終端企業方面來講,主流柴油産品按此《目錄》雖然不屬于危化品行列,但柴油經營相關單位因經常與汽油、-20#及以下牌号的柴油一起流轉運輸及儲存,一般地方政府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再出細則,對成品油市場進行更嚴格的統籌管理,因此-10#以上柴油資源大多情況下默許在危化品行列,政策上的“上松下緊”保證了行業的健康發展。
其次從流轉運輸方面來說,柴油因為閃點很高,一般是比較安全的,但是柴油依然還是屬于“易燃易爆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不管水路、道路還是鐵路,都按危險貨物來定性。危險品運輸必須是合格的專業車輛,并在車輛所在地交通部門辦理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因此在節假日内柴油運輸車輛在部分地區高速道路的通行依舊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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