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廣州市南沙區廣東新城技工學校有一年級新生被校方安排去物流倉庫搬運分揀包裹,一連去7天。一位剛滿16歲的女生表示,自己學習的是幼兒教育專業,“跟電商物流之類的完全搭不上關系”。涉事學校稱,安排學生到物流園進行實習,是學校整體的教學安排之一。
(圖據東方IC,圖文無關)
這樣的所謂安排,針對的是大一新生,還有相應的要求,比如學生必須一連七天,不得請假,否則扣學分。而且,有家長表示,一直沒有收到學校老師關于學生去實習的通知,更沒有征詢過家長的意見。以學分相威脅,也沒有經過家長同意,在這種情況下,所呈現出來的不就是一種“強制實習”麼?
不僅如此,該學校除了幼師專業外,還有類似烹饪、城軌等與電商物流無關的專業也都被要求參與到雙十一實習中。也就是說,職校學生們不僅被“強制實習”,而且實習内容與所學專業完全無關,那這樣的實習,就真的“變味”了。
對此,輿論普遍認為這是在把學生當成廉價勞動力,把學生當成了賺錢的工具,有違“一切為了孩子”的教育追求和價值追求,可這所學校卻表示,這是合法依規的校企合作下的社會實踐。
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曾明确指出,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标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級在校學生頂崗實習。今年年初,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幹預學校正常安排實習,不得強制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實習。
試問,學校所說的“合法依規”,依據在哪裡?從現實規定中窺探出來的是,不合法不合規,也侵犯着學生們的正當勞動權益。學校這樣的吃相,實在太難看。
最近幾年,這樣的事情并不少見,如此,也不難理解該學校負責人會說出“這類社會實踐,前幾年就已經是這樣,全國技校都是如此”這種話,所折射出的便是是監管和約束層面的乏力。還有,學校對此事的看法如此坦然,甚至将其當成理所應當之事,更說明相關學校把漠視學生權益已經當成了一種習慣。這樣的情況,發生在教育之所,令人細思恐極。
所謂的社會實踐和實習,并不是說給學生找個工作幹就可以,至于幹什麼怎麼幹都無所謂,而是要追求工作的合适性,過程中也要尊重學生的意願和選擇,所真正追求的是學生能實現“學以緻用”,這才是社會實踐和實習。可現在,“強制實習”屢禁不止,不僅傷害了學生,也違背了實踐實習的初心和本質。相關學校的價值觀和教育觀,确實需要好好矯正了。
至于“屢禁不止”的原因,還是在于懲戒的力度不大,學校違規的成本不高。導緻在現實利益面前,學校會選擇犧牲學生利益,而成全自身。所以對于類似事情,不僅要查學校強制學生實習的事情,還要查學校到底有沒有與相關企業進行着某種“利益勾結”?
最可怕的是,很多學校強制學生實習後,還不知道自身問題所在。有些職校,确實都需要好好回爐學習一下,到底什麼是社會實踐和實習?社會實踐和實習的正确打開方式到底是什麼樣?與此同時,學生實訓基地的合法化和規範化進程,也得加快,要暢通學生和教育部門的溝通機制,最大程度監督學校的行為,讓強制實習跳出“屢禁不止”的怪圈。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 默城
編輯 餘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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